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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三个贫困县欲不惜血本打造“文化古董”。其中,华亭县计划投资3480万元建“秦皇祭天第一坛”,临洮县计划投资8000万元建“老子文化园”,永靖县计划投资3000万建“黄河三峡孔子文化教育研究中心”。有关打造上述“文化古董”,当地官方不约而同解释为系发展旅游之需要,属于“不得不建”、“时不我待”;同时他们又称,建设上述工程是顺应民意。(4月9日《人民日报》)
既然说到顺应民意,恐怕就难免一问:这些工程的建设真的是顺应民意吗?当地官方以何为据?他们又是否知道什么是民意?
说起来也并不复杂,所谓民意,不过是公民共同的意见和愿望罢了。既然如此,民意自然便不是一个虚无飘渺的东西,应该是实实在在的程序,实实在在的数据。比如,能够保证公民意见自由表达的投票,公开透明的统计,以及最后能够用来代表公民意见和愿望的总投票额、赞成者比例、反对者比例等等。此外,民意应该还有一项特质,即它必须得到尊重,而不可以随意被代表、被侮辱。
那么,到相关的报道中去看,当地官方在声称“建设上述工程顺应民意”时,有无将投票程序、数据之类提供给人们呢?没有,什么也没有,有的只是这么一句话。于是,所谓“顺应民意”便成为一个没有任何根基的东西,这样的东西怎么能够站得住脚呢?当他们将一个没有任何根基、难以站得住脚的说法近似信口开河地表达出来之时,难道没有随意代表民意、侮辱民意之嫌吗?如此一来,他们在这一问题上的无畏之态暴露无余。所谓无知者无畏,我又自然要怀疑他们是否知道何为民意了。
最后,以孟德斯鸠的一句话送给上面那些无所畏惧凭空高喊“顺应了民意”的人,“当蒙昧时代,人们就是做了极坏的事也毫无疑惧。在开明之世,即使做了最大的好事也还是要战栗的。”我们显然已经处于一个开明之世,诚惶诚恐、谨慎小心也许应该是为政者必须遵守之原则。
作者:友瑜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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