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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划的解释,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包括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即便是在建设控制区,也不能进行简单生硬的大拆大建,而是要保护街巷胡同骨架体系和质量尚好的历史建筑,建设控制区要与重点保护区的整体风貌相协调。
由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中明确指出,对已公布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应严格依据保护规划实施规划管理。
总规还要求,应进一步扩大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范围。根据历史文化遗存分布的现状和传统风貌的整体状况,扩大、整合旧城现有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增加新的历史文化保护区。
在保护历史和改善环境方面,总规要求,要根据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历史环境保护和有机更新方式,逐步改善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居住和生活条件。
逐步整治、改建或拆除历史文化保护区内不符合保护控制要求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徐苹芳认为,新总规是对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最基本也是最高规格的要求,各个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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