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大陆新闻

 


北京警方澄清虐杀狗传言 称入户宣传非入户查抄

11/14/2006/07:33
华夏经纬网

    中新网11月14日电 综合报道,昨日,针对网上打狗等说法,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发言澄清。他表示,目前,部分民众在互联网上针对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发表了一些失实言论,将专项执法视为“打狗”行动,将入户宣传动员视为入户查抄犬只,将依法没收犬只视为“虐待杀狗”行为等。

  截至13日,北京市公安局犬类留检所内收容的流浪犬、暂扣犬已经达到500条。市民确定要放弃饲养的犬可直接送交属地派出所;同时,符合条件的市民可电话认养流浪犬。目前留检所实行电话预约认养的方式,市民电话预约确认后,持住所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同意养犬证明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到留检所办理认养犬只手续。

  个人养犬应具备的条件:有合法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

  该负责人表示,专项整治目的是通过解决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无证养犬,一户养多犬,违规遛犬,涉犬单位超范围经营等九类突出问题,营造“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环境。依法养犬不在此次整治范围之内。

  他说,整治“宣传动员先行”,督促告知养犬人纠正自身的违规养犬行为;严格执法检查意在维护依法养犬人及非养犬人的合法权益;并将建立长效机制,组建养犬管理专业执法队、建立基层组织日常管理机制。

  
发送给好友】【打印 】【 关闭窗口

相关报道
·因违规登广告 北京药监局曝光11种医疗器械产品
·新楼盘“高处不胜寒” 北京高价房还能挺多久?
·北京公布6种常见疾病住院费 费用高低相差6573元
·北京欲在2020年建成9000万平方米的“地下城”
·北京明年公交车上让座有奖?假新闻引发道德讨论
·11日起北京所有加油站停止对无牌证摩托车加油

发表评论
网友昵称: 匿名
评论内容:        (剩余字数:
    查看评论
发表评论须知:
一、所发评论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热点新闻排行
 频道特别推荐
大陆新闻 台湾新闻
港澳新闻 国际新闻
综合新闻 图片新闻
 新闻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