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大陆新闻

 


大陆为台湾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开设"绿色通道"

11/28/2007/12:38
华夏经纬网

    11月28日,在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范丽青发布一项对于台湾农民到大陆创业的利好消息。为了落实促进两岸农业合作、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国家工商总局研拟了《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潘海民(右)副司长,介绍了《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图为发布会现场。 中新社发 杜洋 摄

    华夏经纬网讯: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副司长潘海民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为台湾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开设“绿色通道”。

  潘海民说,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可直接向经营所在地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申请。

  他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提供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准予登记,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有记者提问:很多台湾农民都希望到大陆来投资,大陆会提供什么样的便利?农业试验区大部分在东南沿海城市,未来会出台什么样的政策,鼓励他们到内陆的省份进行投资呢?

  潘海民回答:对台湾农民到大陆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程序方面,申请受理是一条龙服务,非常快捷,而且很简便,这是对于台湾农民到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的最大优惠政策。至于在哪个地区,正在研究,目前公布的是十一个省市区。

  据悉,国家工商总局研拟了《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据人民网直播文字整理)

  
发送给好友】【打印 】【 关闭窗口

相关报道
·国台办发言人回应引起广泛讨论的"戒严"问题
·国台办回应马英九在日谈话:推动两岸关系健康发展
·国台办:大陆已着手启动对台天然砂出口准备工作
·台湾农民可在大陆11个省市区申办个体工商户
·台湾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
·国台办副主任叶克冬吁全球华侨华人共遏“台独”

发表评论
网友昵称: 匿名
评论内容:        (剩余字数:
    查看评论
发表评论须知:
一、所发评论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热点新闻排行
 频道特别推荐
大陆新闻 台湾新闻
港澳新闻 国际新闻
综合新闻 图片新闻
 新闻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