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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谈"马克债券"问题:日方有责任有义务偿还

11/28/2007/14:41
华夏经纬网

    中新网11月28日电 针对日本占领台湾时期向台民众发售的马克债券问题,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指出,中国外交部门近日就此问题向日方表明立场:日本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偿还。债券数量较大,直接涉及中国台湾数十万民众切身利益,希望日本政府认真对待、尽快妥善解决该问题。

  在今日的例行记者会上,有香港媒体问及马克债券问题,“请问大陆方面是否已通过外交渠道向日本政府提出交涉?”

  范丽青就此回答说,祖国大陆方面一直致力于维护台湾同胞正当的、合法的权益,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范丽青指出,马克债券问题源于上世纪20年代。1923年日本关东大地震后,日本政府为筹集赈灾资金,曾在其霸占的中国台湾地区强行发售一战后从德国获得的马克债券,50年后兑付本息。二战结束后,持有马克债券的台湾民众一直要求日本政府如约兑换,但始终未得到妥善处理。2004年2月,中国外交部官员曾向日驻华使馆表明中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

  范丽青说,近日,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官员约见日本外务省官员,再次就台湾民众要求日本政府兑换德国马克债券问题表明立场。中国外交部官员指出,马克债券问题属于一般性债务偿还问题,日本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偿还这笔债务。这些债券数量较大,直接涉及中国台湾数十万民众的切身利益,希望日本政府认真对待、尽快妥善解决该问题。 (据人民网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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