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三日电(记者 曾利明)国家人口计生委新闻办今天提供的消息说: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新增该委职能二十一项,同时首次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
规定明确,国家人口计生委将增加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职责,加强对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等职责。为此增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并将发展规划司、科学技术司分别更名为发展规划与信息司和科学技术服务司。
据透露,国务院赋予国家人口计生委的主要职能包括十一个方面,新增、拓展的职责主要体现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对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和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等。
有专家称,人口计生委机构改革突出职能转变,完善了人口管理的模式,将逐步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治理型政府转变。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