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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拟修正"公投法" 已完成修正案的审查程序

11/22/2004/09:22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12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前日在一场造势晚会中表示,如“立委”选举泛绿过半,将要立即推动“公投法”修法。而台湾“行政院”则配合陈水扁的行动,已于日前完成“公投法”修正案的审查程序,预计将在12月初经“行政院会”通过后,赶在“立委”选举前送“立院”审议。

据悉,“行政院”政务委员许志雄日前两度邀请包括“内政部”、“法务部”、“中选会”与地方政府针对“公投法”修正案进行审查,会中决议将‘公投法’中多项法条均予以删除或修正,最重大的修正内容为大幅放宽“全国性公投”提案、连署与通过的门槛。

台“行政院”在新版的“公投法”修正案中特别删除投票人数须达有投票权人1/2以上的“投票率门槛”规定,并将“公投”通过门槛降低为,“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且同意票数达投票权人总数25%以上”,即为通过,让“公投”过关的难度大幅降低。

对“领土变更的重大宪政公投案”,“行政院”维持原条文。

此外,新版修正案将“公投”提案人数门槛降低为现行规定的1/10(8000)。至于“公投”连署成案门槛,则由现行法规定应达提案时最近一次“大选”选举人总数5%(80万人)以上,降为2%(30余万人)以上。

但“修宪”议题的创制,需要较多人的支持才能成案,仍采取5%(80万人)以上之门槛。至于遭到在野党批判的“公投法”第17条“防御性公投条款”,“行政院”新版修正则予以维持,授予“总统”在“国家安全”遭受威胁,引致“国家主权”有改变之虞时,发动“公投”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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