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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300亿人民币贷款 台商宏仁集团抢得头香

01/16/2006/10:49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16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商宏仁集团董事长王文洋15日傍晚与大陆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行长戴达年,签下使用国家开发银行与国台办共同提供台商政策性贷款的意向书,成为首批使用这项贷款的台商之一。

 

据报道,与王文洋一起签下贷款意向书的,还有曾任东莞台商协会会长的东莞富华鞋业的董事长张汉文,以及在中山设厂的台商新高电子有限公司。广东地区抢下这笔人民币300亿元对台商政策性贷款的头香,显示了大陆对广东聚集台商这个区位的重视。

 

据不愿具名的台商指出,他们私下向台办打听,得知这三家企业分别代表“大、中、小”型的台商,主要在彰显台办对贷款的对象“一视同仁”。

 

据报道,广东省台办15日举办迎春酒会暨国家开发银行对台商贷款宣介会,邀请广东地区21个台协会主要台商、官员出席。受邀出席的东莞台资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叶春荣指出,每年广东省台商都会和台办喝春酒,今年有100多名台商出席,事前台商已被告知会场上要宣布首批取得政策性贷款的台商。

 

按国台办与国家开发银行去年9月签署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以及最近公布的“台资企业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暂行办法”,广东省台办与开发行广东分行签定了具体合作协议,制定广东的“台资企业贷款操作指引”。由于这份指引内容相当成熟,国台办决定由广东地区核发第一笔贷款。

 

王文洋在大会上以台商代表的身分发言,他说,没有台办的支持,大部份台商,不能一小步一小步做起来,而没有银行的支持,台商就不能有长远的发展。他认为,台商的发展,会繁荣台湾的经济。

 

据了解,广东这份台商政策性贷款的“操作指引”,共六章18条及四个附件,详细规定了合作方式、贷款对象、申请流程等,15日会中也散发给广东各地的台商代表。“操作指引”中规定,省台办和开发行广东分行,合组“台资企业贷款合作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接受台商贷款申请和讨论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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