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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特别费案 台检方公布起诉马英九公告

02/13/2007/13:54
华夏经纬网

图片来源:TVBS

 

华夏经纬网213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前任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检察官公告已经出炉,马英九是依“贪污治罪条例”来起诉,另外余文也是因为“贪污治罪条例”起诉,但起诉书并没有提到涉及伪造文书的部分,其它包括5个市府的官员,则是依伪造文书被缓起诉的处分。

 

据报道,马英九会被检察官依贪污罪嫌来起诉,最主要是因为检察官认定,马英九在市长任内,每个月17万新台币不需要单据的特别费部分,他是直接汇入薪资账户,而且有部分是没有拿来做公务用途。

 

另外检察官也发现,2次约谈马英九的过程当中,他有2次前后的说法不一致,第一次马英九接受侯宽仁问讯时是表示说,这些特别费都是公务用途,绝对没有拿来做私用,不过第二次马英九就改口说,其实这都是他的私款,因为特别费并没有明确相关“法条”规范。所以检察官就认定马英九可能涉及贪污。

 

据了解,稍后下午4点“高检署”就要召开记者会来说明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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