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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经纬网9月2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四大天王及“国安会秘书长”陈唐山特别费案,最高检察署特侦组昨天侦查终结,吕秀莲、游锡堃及陈唐山均被依贪污罪提起公诉,民进党“总统”、“副总统”参选人谢长廷与苏贞昌,都获不起诉处分。
吕秀莲成为迁台以来被起诉的最高层级官员;司法院长翁岳生部分,最高检察署以尚在调查为由,并未一并结案。
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谢长廷及“副总统”参选人苏贞昌部分,检方认定两人在“行政院长”、高雄市长、台北县长、“总统府秘书长”任内的特别费凭证核销部分,均用于因公招待、馈赠;领据核销部分,两人账户内支出金额均大于存入金额,认定均未将特别费挪为私用,予以不起诉。
两人用以核销的发票中,虽出现谢有6张、苏有3张他人消费发票,但检方均认定谢、苏两人既未经手、也不知情。
起诉书指出,吕秀莲在两任“副总统”任内,明知特别费及公务机要费需以实际公务支出列报,却指示办公室秘书苏妍妃等人搜集他人发票核销,总计近七年使用1005张他人发票,冒领5636517元。
民进党主席游锡堃在两任“总统府秘书长”及“行政院长”任内,均透过太太杨宝玉、办公室人员搜集平日消费发票,包括儿子游秉陶及邻居消费发票,都曾供他核销特别费;游锡堃还曾请秘书汇款给在外国就读的儿子当生活费及学费。游锡堃虽曾以从事“机密”工作为由抗辩,但检方认为不可采,总计他共拿516张发票诈领2386005元。
“国安会秘书长”陈唐山则是在“外交部长”及“总统府秘书长”任内,指示办公室人员收集发票核销特别费,在2004年7月至2006年6月间,搜集他人发票106张,诈领368199元。
吕、游、陈均被依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及伪造文书罪起诉。
本案是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于去年九月向高检署查黑中心告发,今年4月12日移交特侦组,由检察官沈明伦、侯宽仁、周士榆协同侦办,检方共花了367天调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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