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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经纬网10月26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海基会副董事长张俊宏在担任全民电通董事长时,与前同居女友林慧珍擅买房舍或进行个人投资,使全民电通亏损五亿八千万多元。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昨天将张俊宏判刑十一年、林慧珍十一年三月。
据报道,检方起诉对张俊宏和林慧珍分别具体求刑七年和六年,但法院的量刑重得多。合议庭指出,张俊宏触犯了“证交法”、“商业会计法”及背信等八个犯罪事实,林慧珍触犯六个犯罪事实,依数罪并罚,所定的执行刑就是如此。
检方指控,1994年间“政府”开放成立第四家无线电视台,张俊宏对外募资三十亿元成立全民电通,仅将十亿元入股民视,剩下的二十亿元被他和林慧珍挪用投资,从中牟取私人利益,导致全民电通亏损严重;两人则从中获得不法利益一亿五千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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