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夏经纬网11月1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今年三月“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正有“吴淑珍条款”之称的新版“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但未订实施日期。原本“监察院”坚持最迟明年三月要上路,但“行政院”十月紧急去函“法务部”,以“财政部”提出至少八百位公股董监事不愿申报财产为由,要求“特别尊重”“财政部”意见,延到明年十月一日上路。
据报道,如此一来,包括“第一家庭”及现任“内阁”官员财产,将不必受申报范围、查核、惩罚机制都更严格的“新法”监督。陈水扁任内帮扁嫂吴淑珍申报珠宝,也无须适用更严格的规范,至扁卸任前,都只要适用较宽松的“旧法”申报珠宝等财产即可。
据了解,由于“新法”实施后,至少八百位公股董监事强制申报财产,这些董监事不愿每个月只领两万多元车马费,却要申报财产,不少人向“行政院”以“辞去董监事”要挟,让“行政院”急得跳脚,紧急指示“财政部”研拟对策解套或“修法”翻案。据指出,“财政部”代表在六日会中表示,公股的董监事有人不愿申报财产,否则将辞去董监事,希望透过“修法”把关于公股董监事的部分“修掉”。
最后“行政院”“以拖待变”,决定拖过明年十月再施行。但等到那个时候,不但现任“内阁”成员都可逃掉,连吴淑珍等高官权贵一族,都确定可规避掉“新法”的追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