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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特别费案 台检方1月10日前决定是否上诉

01/02/2008/12:42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2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马英九特别费案二审宣判,马英九仍然获判无罪。对此,台“高检署”表示,已经在前天收到判决书,将和“最高检”研商判决是否有违背“法令”之处,然后再在1月10日前决定是否上诉。

 

据报道,马英九的特别费案,台“高等法院”认定特别费具有补贴性质,也认为马英九没有贪污的犯行,因此仍然判他无罪。对此,“高检署”表示,检方已经在1231号下班前收到判决书,由于依“法”必须要判决有违背“法令”或是理由矛盾的情况,才可以上诉第三审,因此,检方将会在上诉期限内仔细研读判决书,并决定是否上诉。

 

对于外传在马英九特别费二审获判无罪后,特侦组考虑订出统一见解并停办手上的其它特别费案,台“检察总长”陈聪明相当低调,不愿多谈。“这个事情我们会作审慎的研究,因为判决书现在检察官还在研究当中,我不方便回答你这个问题。”

 

至于有媒体报导,陈聪明曾私下表示,“总统大选”前不再约谈马英九,以厘清“国发院”土地买卖等司法案件,陈聪明只表示,他的意思是指,如果没有必要不会传唤,但如果承办检察官认为有必要、还是会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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