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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特别费案 检察官决定先行撰写上诉书

01/08/2008/08:56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8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马英九特别费案,台湾“高检署”拟上诉“最高法院”,据了解,承办检察官讨论之后决定先行撰写上诉书,待8日与“最高检察署”讨论后,再决定是否向“最高法院”提出。

 

   据指出,台“高等法院”判决在去年1231日送达“高检署”时,莅庭的公诉检察官在送阅簿上即加盖“判决不当,拟上诉”的戳记,但“高检署”是否提起上诉?仍有待与“最高检”开会讨论后,才会确定。如果没有反对意见,检方将赶在10日上诉期限届满前提起上诉。

 

   据了解,台“检察总长”陈聪明上周五召集二审检察官开会时,指示参与会议的检察官,马案是社会瞩目案件,是否提起上诉,宜早决定,当时与会检察官对于特别费属性的讨论热烈,但没有定论。“高检署”检察长颜大和指出,第三审系“法律审”,非以“判决违背法令”为理由,不得上诉于第三审法院,因此,承办检察官收受判决书后,最近几天都在研究判决理由是否有违背“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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