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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费案不必"大赦" 马英九王金平拟修"法"

04/26/2008/07:54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426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对于特别费解套问题,台“立法院长”王金平昨天表示,“立法”解套,才是全面、真正一次解套,也可避免浪费“司法”资源。王金平主张更改“会计法”来解套。据了解,马英九也有类似的看法。

 

据报道,王金平说,若大家有共识,国民党与民进党“立院”党团应都已有“会计法”修正版本,若大家有共识可马上提出,修“法”可以解决历史问题,当前共识程度非常高。

 

王金平表示,“会计法”是事前主动处理,“审计法”是事后处理,真正有资格可处理的是“会计法”。“首长们”过去沿袭的观念,认为特别费是“实质补贴”,现在一次修“法”,解决过去历史共业的部分,免掉任何刑责,未来也应有新的规范。

 

马英九台北市长特别费案判决无罪定谳后,传出马规划特别费“大赦”。据透露,马英九曾与律师宋耀明在三审判决前讨论特别费案,考虑以“立法”方式来解决这项历史共业,而非采取“大赦”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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