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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保护伞下 超完美切割?超离谱吹牛!

05/05/2008/09:09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55讯:台湾《联合晚报》发表评论文章说,巴纽“建交“丑闻案发展至今,疑点重重,责任谁属至今不明确,当事的各方似乎都意图藉由某些卸责的说词,替自己撑开一支保护伞,进行超完美切割,但各种卸责的说法,就像是一个连环套,将已过全部推给另一方,却显然都站不住脚。

 

邱义仁何需经柯承亨介绍金纪玖?

 

邱义仁说词中,是将熟识友人介绍金纪玖予他认识,作为切割的手法,但根据各方指证,邱义仁与金纪玖早已熟识,介绍之说几乎根本无法成立。其次,就算是经介绍认识,何以他如此信赖金纪玖,而丝毫不对金纪玖的背景做任何的安全查核?这对一个“国安会”秘书长而言,岂非太不寻常。

 

所谓的友人被吴思材爆出就是柯承亨后,邱义仁先否认后证实,态度前后矛盾,邱若早已认识金纪玖,何需柯承亨介绍。

 

另一疑点是,邱义仁在发觉金纪玖落跑后,以一个情报头子,竟然未找到任何金去向的蛛丝马迹,还要请“外交部”安排与吴思材见面,拜托吴协寻,不是台湾的“国安系统”软弱无能,就是邱根本就不想动用情治力量。

 

吴思材显然将责任全部转嫁给金

 

再看吴思材,吴思材的说词更为反覆,一是他已按金纪玖的指示,在去年春节期间将自己的权利让渡给金纪玖,钱已从两人联合户头转到金的个人户头。但这个说法有两个破绽,首先是金纪玖在“外交部”于200612月因“建交”破局,要求金将钱汇回台湾时就人间蒸发避不见面,吴思材已知金有问题,又怎会依金的指示去做移转户头的动作,而吴思材又怎能跟当局都未找到人的金联络上。二是依吴思材说,去年七月曾将新加坡银行里该联合户头的对账单交给“外交部”,且依邱义仁的说法,他看过那对账单,由这张对账单可证,该笔款项仍在户头,那么究竟是对账单是真,还是钱去年春节就转到金账户为真?

 

吴思材说法的第二项疑点是,金纪玖要他将巴纽要求“建交”的两千万美元高达成四千万美元,他对金质疑此一作法,金还写了一张list给他,表示有许多其他开销和费用。这项说法是要将责任全部转嫁给金,但首先是,吴思材为何如此信赖金纪玖,而所谓的list中,如何能将二千万美金的差额,用其他名目灌水?

 

由吴所称的情况,他与金之间显然有高度配合的默契,不论是加码灌水或将钱汇到金的户头,两人显然是相互配合,两人共谋的成分颇大,但吴却努力与金切割。再者,吴说,如果要跑他早就跑了,但吴思材被检方声押被法院驳回后,就已企图离台,如果他没有问题,何惧司法的调查。

 

黄志芳为何没有任何预防作为?

 

“外交部”似乎是此中最无辜者,但黄志芳的说法还是有许多令人匪夷所思之处,黄显然在暗指整件事情都是邱强力交办,他才进行此秘密任务。

 

但“外交部”对汇款动作为何从不质疑邱的指示,包含与巴纽“建交”过去台湾就已吃亏多次,此非第一遭,其次采取如此怪异的“建交”商谈模式,将钱导入“外交掮客”的户头,竟然毫不起疑,就算要这么做,为何也没有任何预防作为,“外交部”要金、吴两人在“外交部”与巴纽谈判完成才能动用户头经费,那为什么要提前在谈判完成前就先汇两人账户?

 

“总统府”究竟扮演何种角色?

 

最重要的疑点是,“总统府”究竟扮演何种角色,陈水扁是全盘知情,或被蒙在鼓里,谁有那么大的胆子可以下令用这种诡异的建交模式,由外人搭桥让“外交部”成为配演,或者究竟是谁下令汇钱。“总统府”传出要查谁下令给钱的,显然又是在进行切割,把责任推给外交部。

 

文章认为,真相是否可以大白尚不可知,但这件丑闻的荒唐与怪诞,应用陈水扁的话,真是“罄竹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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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该有人负责吧?!
·10亿泡汤 还笑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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