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台湾新闻

 


"外交"丑闻案 吴思材:"外交部"让我当代罪羔羊!

05/06/2008/12:38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56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因不满被当成A钱共犯,吴思材抖出内幕,他说当初“外交部”其实早知道金纪玖下落不明,却要他签下一份“建交”破裂就要还钱的协议书,还编了一套理由刻意把签定日期提前,他事后想想,“外交部”摆明是把他当代罪羔羊。

 

据报道,吴思材表示,当初这份协议书是写中文,但他不会看中文,所以“外交官员”签完了以后回到台湾,他才拿到一个英文翻译的再签一次。“内容是说,如果‘外交’接不成的话,钱要汇回台湾,日期他是那个时候是2007年月初,但是他们写的日期是2006年。”

 

吴思材说,钱不见,金纪玖也下落不明,他怕出事,先找黄志芳商量,想不到黄志芳也害怕人身安全出问题,让他怀疑整件事有更高层的人介入操控,搞不好是故意让“建交”破裂,吴思材决定去找邱义仁求救,邱义仁跟他说,“你们不会坐牢,会坐牢是我一个人去坐牢”,当时黄志芳在场。这让吴思材暂时吃下定心丸,不过后来检方找上他,不利传闻愈来愈多,但让他不解的是,金纪玖当初是用他自己台湾公司的账户,汇了2980万美金到新加坡联名户头,从头到尾都不是用“外交部”的名义。

  
发送给好友】【打印 】【 关闭窗口

相关报道
·台"行政院":邱义仁未提辞呈 现未达停职标准
·金援丑闻案 台检方搜索"行政院"邱义仁办公室
·金援丑闻案 台检方搜索黄志芳、柯承亨住处
·被列丑闻案被告 邱义仁称为捍卫清白要请律师团
·都是非体制惹的祸
·诈骗集团统治台湾八年

发表评论
网友昵称: 匿名
评论内容:        (剩余字数:
    查看评论
发表评论须知:
一、所发评论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热点新闻排行
 频道特别推荐
大陆新闻 台湾新闻
港澳新闻 国际新闻
综合新闻 图片新闻
 新闻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