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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经纬网5月1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针对修“法”考虑将特别费除罪化,检改会发言人陈志铭检察官昨天上午表示,由于当前有不少检改的成员正是特别费案承办检察官,暂不适合对此表示意见,但他个人认为,修“法”除罪化恐有抵触“宪法”的疑虑。
据报道,陈志铭认为,特别费的除罪,关键问题在“溯及既往”上,如果全面可追溯,隐藏公平性的问题,也碰触到专属“总统”权利的“大赦”,此时要修“法”是否仍适合由“立法院”发动,他提醒修“法”时首先要加以厘清。
民间司改会运行长林峰正律师则表示,“最高法院”判决马英九特别费案无罪定谳中,将特别费须要因公支出做出定调,他们全力支持,但就法论法,如果要将特别费除罪化,若从反面解释,等于间接承认过去的作法是错的、是违“法”的,要除罪就应把道理讲清楚,他说,民众光是漏缴税款,就可能遭到行政运行,甚至限制离台,对照有权力的“首长”却可除罪,真是老百姓的命运与“首长”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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