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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经纬网5月1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攸关特别费、公务机要费能否除罪化的“会计法增订第99条之一条文草案”昨在“立法院”程委会闯关,国民党团临时撤案,仅民进党团所提的修正草案排入周五“院会”议程;但因国民党团反对此案径付二读,已确定无法于520前完成三读程序。
据报道,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说,党团认为不必急着在五二○前通过,且之前传出绿营拟以“特赦”余文交换陈水扁的公务机要费案,“现在赶着通过‘法案’,不是让人觉得蓝绿在交换什么?”
林益世强调,520后将另提一项“特别法草案”,让特别费除罪化,预计这会期通过,可溯及既往,但像余文已判刑定谳的个案无法适用。他说,国民党内已有共识,“特别法草案”只针对特别费等除罪,公务机要费无法适用。
据悉,国民党团原拟提出的“会计法修正草案”,明确排除适用公务机要费,除罪化的追溯时间点则明定于2007年1月1日之前,也就是“行政院”规定“首长”特别费必须全数以单据核销的起始日以前;民进党团版本则主张,只要是2008年5月31日以前,持用单据或其它凭证核销特别费、机要费、机密费等,均可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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