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7月1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等法院”昨天裁定驳回陈水扁发还公务机要费证物抗告案,陈水扁办公室昨晚发布新闻稿,批评“高等法院”判决“认事用法多所错误”,令人“实在无法甘服”,将在与律师研议后寻求救济之道。
据报道,审理公务机要费案的台北地院合议庭表示,“高等法院”虽然驳回陈水扁声请返还证物案,但因有五天抗告期,合议庭将待全案确定、“高等法院”将卷证移送台北地院后,再做后续处理及定出开庭日期。
法界人士指出,陈水扁在台北地院审理公务机要费案时,是以台湾地区领导人身份将全案卷证数据都行为“绝对机密”,他向地院声请返还证物,是以领导人身份提起声请,地院合议庭才会受理并裁定。因此,陈水扁若再就“高等法院”的裁定提起再抗告,将有当事人不适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