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7月1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特侦组侦办民进党“内阁首长”特别费案,今天侦查终结,检察官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将前“法务部长”施茂林、前“教育部长”杜正胜、前“内政部长”李逸洋、前“考选部长”林嘉诚、前“铨叙部长”朱武献等五名“首长”及四名幕僚起诉。
据报道,在犯罪金额方面,施茂林是183012元(新台币,下同)、朱武献是65058元、杜正胜是361366元、李逸洋是43005元、林嘉诚是619841元。
另外,检方将前“经济部长”陈瑞隆、前“外交部长”黄志芳、前“交通部长”蔡堆、前“财政部长”何志钦、前“陆委会主委”蔡英文五人被控违法部分签结,不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