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10月7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前“调查局长”叶盛茂隐匿艾格蒙扁家洗钱公文案,6日被收押禁见后,承审合议庭据相关卷证,发现扁家大笔款项开始汇往海外,和叶两度提供扁家洗钱情资有关,8日上午9时30分,将以证人身份传唤扁出庭作证,必要时不排除让二人对质。
据报道,“国安”人员今天会前往台北地院勘察陈水扁出庭作证的行进动线,依据台北地院的规划,陈水扁明日出庭作证,会依上次雷学明等人自诉陈水扁诽谤案的路线行进。亦即陈水扁座车开上北院博爱路大门前车道,然后进门搭电梯上二楼,再步行前往第七法庭。
绿营盛传陈水扁八日出庭后,会被收押侦办。对此传闻,台北地院表示,法官审判案件是采“不告不理”原则,亦即检察官没有起诉的被告,是不可能被法院审判、收押。扁明日出庭,仅是证人身份,合议庭传唤他的目的,在于厘清和叶盛茂有无共犯图利、隐匿公文书、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的伪造文书、泄密等四罪。
据悉,未来若相关事证认定陈水扁和叶盛茂涉有“共犯”关系,合议庭才会在审结宣判叶盛茂案之后,依职权告发犯罪,将还没有起诉的陈水扁移请检察官侦查;若认定扁没有共犯关系,就不会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