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10月11日讯:台湾联合晚报评论文章说,千呼万唤,特侦组侦办扁家洗钱案终于祭出羁押的手腕,一解外界对特侦组面对扁家就矮一截的疑虑,而扁频频下乡取暖的同时指控检方“押人取供”,并表露已有坐牢的准备。
事实上,羁押权在还是检察官可以自行决定的年代,一直是检方办案的利器,羁押浮滥也伴随而生,但在检察官丧失羁押权后,检方现只剩羁押声请权,最后需经法官裁准,检方想要“押人取供”可能性大大降低了。
文章说,在刑事侦查时,羁押一直是检察官的最终尚方宝剑,过去,遇有刑案被告不愿吐实的狡辩,“不说就押”的传言早已深植民间,也因此,动辄押人,押人取供,一直饱受民间司改团体的批评。
有检察官不讳言,过去,羁押权仍在检方决定的年代,羁押在办案上有太多的好处,狡赖的被告押进看守所后,先让被告苦尝失去自由的痛苦滋味,不急着借提,以突破在押被告的心防,通常没被关过的人,不用一个礼拜,就会受不了而坦白配合办案。
文章指出,扁案被告押不押,发动权在特侦组的检察官,外界起初质疑检方的是办案标准是否一致,为何以往对不配合的被告动辄声押,对扁案被告却毫无动作,终于特侦组“正常了”,对于有串证之虞的被告陆续声押,且声押获准率高达百分之百。押人取供,在人权意识高涨的今日,绝对不可取,但非押不可时,也绝不能自废武功,该押就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