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综合新闻

 


北京促销令6月1日实施 市民可举报商家违规促销

05/28/2008/10:14
华夏经纬网

  《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简称《促销令》)即将在今年6月1日实施。昨天,北京市商务局正式对外公布举报电话。

  《促销令》要求,商家举办粮食、食用油、肉、蛋等生活必需品的促销活动,时间不得少于连续3个营业日,并且不得限制消费者购物的数量、时点和时段等。凡以法定年节、开张等名义举办的促销活动,或举办连续超过16小时的促销活动,商家应提前7日按规定报商务主管部门。同时,商家也不得举办购物返券的促销活动。

  市商务局副巡视员李薇薇表示,如遇违规情况,市民可拨打市商务局举报电话51650386及各区县商务局电话进行投诉。违反相关规定的商家,将视情况处以最低1000元、最高10万元的罚款。

  李薇薇表示,《促销令》生效后面对的首个节日是端午节,目前已经有商家向各级商务部门咨询以备及时报告。商务局将在6月1日至8日,以促销返券、限量促销及安全生产等方面为重点,对全市重点商家进行集中执法检查。

  据悉,此促销规定适用于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目前,全市符合要求的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约有1000家。(记者 谭丽雅)

来源:京华时报

转自中新网

  
发送给好友】【打印 】【 关闭窗口

相关报道
·北京民建抗震设防烈度8度 重大工程抗震要求更高
·北京地铁安检设备6月启用 主要查携带液体乘客
·北京规定:临街露天烧烤可处5千以下罚款
·北京民房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奥运场馆可抗9级震
·北京市民政局公布:四川灾区孤儿收养条件及程序
·举国哀悼日之后 北京媒体吁生者坚强重建生活

发表评论
网友昵称: 匿名
评论内容:        (剩余字数:
    查看评论
发表评论须知:
一、所发评论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热点新闻排行
 频道特别推荐
大陆新闻 台湾新闻
港澳新闻 国际新闻
综合新闻 图片新闻
 新闻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