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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政策免除地震重灾区在粤学生学费住宿费

05/28/2008/10:23
华夏经纬网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七日电 为减轻地震重灾区在粤就读的学生经济负担,确保其不因地震灾害影响学业,广东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率先发出通知,决定从二OO八年秋季起至二O一一年的三年里免除地震重灾区在粤学生学费和住宿费。

  据国家发改委二十七日对外发布消息说,此次学费和住宿费免费对象为就读广东省各类普通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四川省都江堰市、汶川、北川等四十个受重灾的市、县、区范围内家庭人员在地震中伤亡或房屋严重受损的学生。

  据了解,汶川地震发生后,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已出台多项措施大力支援地震灾区。其中包括免收民政厅、红十字会统一组织的、整车运送救灾物资的车辆通行费;要求通往四川省等地震灾区的公路客运票价,应保持不高于地震前的价格水平及积极向受灾地区捐赠钱物等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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