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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8日、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本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军、王德惠、俞海潮、王述祖、梁肃、陈洪江参加了执法检查活动,副市长只升华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参加执法检查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听取了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海关负责同志关于贯彻执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本市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情况的汇报;与本市的台资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检查人员还深入到开发区、保税区、西青区、北辰区、武清区的台资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 检查人员指出,认真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对于加强新形势下的对台工作,切实做好对台经济工作,进一步促进津台经贸交流与合作,拉动我市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我们一定要从政治的、全局的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做好对台经济工作的重大意义。(天津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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