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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自
96 年正式颁布以来
,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充分发挥自身工作职能
, 一直积极探索、探求为台商服务的新思路、新举措
, 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搜集台胞对各类重大事件的反映
, 倾听台胞对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及时解决台胞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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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政策条件限制 ,
为台湾居民出入境及在津工作学习提供最优惠待遇
在实际工作中
, 他们充分考虑到在津台胞的实际需要 , 结合公安部文件精神
, 相应放宽了出入境条件
, 出台了一系列的服务举措。如 2000 年出台的《优化投资环境、服务经济建设
, 进一步放宽出入境条件的十项措施》 , 2002 年 8 月市公安局和
市台办共同出台的《天津市为台湾居民提供出入境便利的规定》和2002
年 9
月 14
日出台的《为 46
家优秀台资企业投资者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发长期签注》等
,
这些新措施充分考虑到在津台胞的实际需要 ,
为他们的工作和学习生活提供了非常大的便利
,
一是鼓励为天津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台湾居民
,
放宽条件
,
签发长期多次入出境签注和暂住加注 ,
其父母、配偶、子女享受同等优惠待遇;二是对台湾知名人士和为津台两地文化、体育、教育等交流与合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台湾居民
,
签发长期多次入出境签注和暂住加注;三是为来津进行投资、考察活动的台湾居民
,
签发相应的多次入出境签注和暂住加注;四是为方便院校中硕士、博士等高学历台湾学生就读
,
给予相应多次入出境签注和暂住加注;五是为寄养在津亲属处的台湾未成年子女及来津治病、探亲和在津购置房产的台湾居民提供非常优惠的出入境便利。近几年来
,共发给三至五年有效多次出入境签注、暂住加注近 400
人。此外
,
为在津台湾居民办理证件签注手续 ,
根据其本人需要 ,
可加急办理
,立等可取。此举在在津台胞中引起了强烈的凡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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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服务工作力度,为台湾居民解决实际困难
几年里
,
他们始终将服务台胞作为对台工作的重中之重
,
想台胞之所想 ,
急台胞之所急 ,
特别是去年“非典”疫情期间
,开展了“强化管理与服务
,
全力抗非典 ,
使申请人安心、放心、舒心”服务活动
,
从细微处着想 ,
采取了多种灵活措施,从各方面解决台胞的困难
,
消除台胞的顾虑。如缩短办证时限、取消台胞首次申请暂住签注见面谈话制度变为电话联系方式等
,
尽量减少台胞办证返回次数
,
降低感染几率。另外,针对台胞证到期的台胞因台湾“非典”疫情严重不愿回台办理证件延期的情况
,专门请示上级主管部门,
经批准后
,
对年老、年幼
,
或在津就读、工作
,
因“非典”疫情不便外出的台胞
,
所持《台胞证》即将到期申请签注延期的 ,
准予为他们发放《一次性通行证》 ,
有效期为
三个月
,
待“非典”疫情消除后再办理证件手续 ,
此举受到了广大台胞的极大好评 ,
并被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八年来
,
共为台胞解决此类困难 200
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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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依法行政
,
及时妥善处置涉台案、事件
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 ,
对台胞非法居留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此项工作 ,
我们始终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
,
既认真、准确执法
,
又周到、热心地服务,在处罚工作中我局对于无经济来源、生活有困难的台湾老人及未成年台湾儿童 ,
造成违法居留的
,根据实际情况 ,
适当给予减免罚款。 (天津市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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