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密码
  用户名  密码
安徽 | 重庆 | 贵州 | 海南 | 湖北 | 湖南 | 江苏 | 江西 | 天津 | 黑 龙 江 |
宁夏 | 青海 | 山东 | 山西 | 陕西 | 四川 | 新疆 | 浙江 | 辽宁 | 新疆兵团 |
网站导航
香港镜像
繁体简体
当前位置: > 专题 > 情牵两岸 > 第六届辽宁台湾周

辽宁:公务员到“五点”园区工作可保留原身份


2007-08-23 14:55:45         华夏经纬网

    新华网辽宁频道5月12日消息(记者王莹、刘劼)辽宁省人事厅11日公布“五点一线”人事人才新政策,鼓励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五点”园区工作,对进入 “五点”园区党工委或管委会工作的,可保留原身份。

    “五点”指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辽西锦州湾沿海经济区、辽宁丹东产业园区、大连花园口工业区。

    辽宁省人事厅副厅长林国强说,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五点”园区党工委或管委会工作,可保留原身份,享受园区相应的工资待遇。聘用期满重新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根据原职务职级和现任职务,按有关规定确定相应职务,同职务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据介绍,“五点”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不受年龄、学历、职称、资历、身份、户籍、性别等限制。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打破原有身份、职务职级界限,实行合同管理,通过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人员待遇。聘期由党工委、管委会自行确定。

    此外,“五点”园区在收入分配上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园区管委会可根据园区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结构的收入分配模式,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绩效分配相结合的收入分配机制,自主确定本园区的收入分配制度,着重向优秀科技人才、有突出贡献人员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倾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园区相关工作人员中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等多种收入分配方式。(完)

转自东北新闻网


 
发送给好友】【打印 】【 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Copyright  2007 By www.viewcn.com & www.huaxia.com
版权所有 华夏经纬网 京ICP证010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