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为台商带来哪些机会?
从“国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到公私财产受平等保护,历经13年酝酿、7次审议方于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物权法,将历史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事实上,物权法关系你我他,关系每个人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可以预见的是,物权法还将对在大陆投资生活的百万台商产生深远影响。
解读《物权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3月16日在人民大会堂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
财产法律保护伞
鼓励创造财富
有利于维护穷人利益
公私财产平等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荒山荒地条例、捐赠法、土地转让、国有资产管理、科技企业产权界定等) 我国现有的与物权相关的法律
解读物权法
解读物权法:公私财产平等保护 解读物权法:法律法规未禁止抵押财产均可抵押 解读物权法:满70年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 物权法威力胜过国六条 商业用房年限成最大玄机
保护台商合法财产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平等列为受法律保护,应该算是正面回应了外界关于私人财产能否给与平等保护的疑问,确立了私人财产与国有、集体财产平等保护的法律原则。这对于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无疑具有深远意义。广义民营经济即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单位,自然也就包括了台商投资企业。
经常有一些民营企业家咨询关于“红帽子”企业的法律问题,这些民营企业老板在发展初期,受到当时政策的限制,必须与政府合作。他们与政府的关系仅止于挂靠,他们顶着国有企业、集体主义的“红帽子”,实质上是私营企业。这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营好了,主管单位时有发生通过换掉企业负责人的方式拿走企业财产的现象,而被撤掉的企业负责人,实质上是企业真正的所有人。即使启动了司法程序,由于没有《物权法》的保护,最终也很可能败诉,丧失掉司法救济的机会。《物权法》通过后,对他们的权利会是一种保护。
这类“红帽子”企业是一个历史现象,其中也有不少台商投资牵涉其中,今后这些台商的合法财产也将受到《物权法》的保护。<<<<
台商的新机会
一、可投资的土地资源扩大啦
《物权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有权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占有、使用和收益。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征收承包期内的土地的,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给予合理补偿。
着眼即将实施的《物权法》所带来的效应,不少台商积极采买“四荒土地”(荒山、荒沟、荒丘和荒地),准备转型成休闲农场。台商吴先生表示,《物权法》提及具开发利用价值的“四荒土地”,在产权清晰后,投资价值跟着彰显。
二、中小台商企业融资有了新希望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长期以来台商最头痛的问题是,土地、厂房贷款无门,而今《物权法》制定后,将扫除过去台商“土地使用权”权利暧昧不明的窘况,台商的土地、厂房及房产,将可依《物权法》办理设定抵押,而大陆的银行可不再有所疑虑;至于机器、设备及动产,也可据以设定质权。可预见未来台商贷款无门的窘境将因而解除,大陆台商将可更灵活操作在大陆的资产。
三、企业不动产转让有了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
值得台商注意的是,《物权法》新规定了集体土地的权属所有、出让流转及承包、包租方式,它将使广大的农村集体土地,更为弹性处理与释出使用,台商亦将因此能参与开发。文章认为,《物权法》制定后,它将使得目前一般限定五十年的工业土地使用权与限定七十年的房产证,因为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使用权人持有地上不动产及物权受到保护,而能永续延展持有。
相关概念:
什么是物权? 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与债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权不同,物权的客体主要是动产和不动产。(相关链接:物权法有关名词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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