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联合报》今天发表题为《黄衣秃头男是不是陈义雄?》的社论说,三一九枪击案“凶手”陈义雄的家属翻案,提出的说法之一是:黄衣秃头男不是陈义雄!
社论说,撇开其他的涉案“证据”暂且不说,仅就“黄衣秃头男”一点而论:倘若证实黄衣秃头男就是陈义雄,也不能因此论定陈义雄即是三一九的凶手;但是,反过来说,倘若黄衣秃头男不是陈义雄,则检警藉此论定陈义雄即是三一九凶手的“证据”就出现了重大的破口,所谓“破案”的结论也就因此动摇。
社论表示,在去年此际检警方面以陈义雄为凶手作成不起诉处分书时,社论即曾指出:三一九枪击案是天大的案子,若非“铁证如山”,不宜轻率宣布破案或结案。平情而论,就结案时所知陈义雄与三一九枪击案的关联而言,检警方面容或可以怀疑他涉案,但若竟据以论定他即是三一九的凶手,则在法理及专业上,恐怕都站不住脚。
社论指出,这是在一年前表达的看法,这也正是检警目前面临的处境。再回头看“黄衣秃头男”:
检警掌握的那张黄衣秃头男照片,确有几分像陈义雄。其实,在陈义雄“溺毙”当时,因地缘的联想,就有媒体把陈义雄生前的照片与黄衣秃头男的照片比对刊登。当时,检警方面宣称,他们已“反覆过滤”过陈义雄,已排除黄衣秃头男是陈义雄,认为陈义雄没有涉案的嫌疑。
后来,事态突然翻转,检警又回过头来指黄衣秃头男就是陈义雄。佐证之一是:连陈义雄的家属也说“没错”、“有点像”、“很像”。但是,就法律证据而言,“很像陈义雄”并不等于“就是陈义雄”。如今,曾说“很像”的家属翻案了!
争点在于陈义雄究竟有没有秃头?黄衣秃头男的照片显示,他有重度的秃头,顶上发光,属地中海型雄性秃。但家属则指出,陈义雄只是前额发际线较高,但头顶未秃,也就是一般所谓的“美人秃”而已。家属且提出了最关键的两张照片,在陈义雄“溺毙”被捞起第一时间所摄,显示陈义雄不像是地中海型雄性秃。家属说:一个顶秃,一个顶未秃,黄衣秃头男不是陈义雄!
检警对此一质疑也有了回应,一种解释是:关于黄衣秃头男,因前额“反光”,所以使照片看起来顶秃(这里,检警想说的是,陈义雄没有顶秃,而是反光);另一种解释是:关于陈义雄的尸体,则是因落水后使其他部份的头发覆盖遮住了顶秃(这里,检警说的是,陈义雄顶秃,但被盖住了)。这类解释,自相矛盾,左支右绌。
社论说,正如前述,倘若照片上的黄衣秃头男就是陈义雄,也不能因此论定陈义雄就是“凶手”;但是,反过来说,倘若黄衣秃头男不是陈义雄,则检警破案的“证据力”就会全盘动摇。如今,仅就检警所作“黄衣秃头男就是陈义雄”这一点而言,已经不是“铁证如山”。
何况,本案中检警所提的所有“证据”皆非铁证如山。例如,黄维藩说卖枪给陈义雄,是黄维藩把枪置于公共厕所,由陈义雄自己去取;然则,到如今连陈义雄是否真的拿到那把枪、拥有那把枪,也无任何证据(例如,不能排除黄维藩将枪的下落栽给死者陈义雄)。这岂是铁证如山?又如,检警一直说陈义雄留有“遗书”,但家属如今却称只是“交代”不是“遗书”,且不论是遗书或交代,如今皆无着落。这也不是铁证如山!
社论认为,如今还原整个三一九“破案”的过程,一方面是钻进既有结论而难以自拔的检警,另一方面则是惊慌失措、六神无主的家属;我们不敢说最根本的事实是什么(那只有陈义雄知道),却可以论定,无论就法理或专业言,检警就此轻率宣布结案或破案,却是一个令人遗憾的大败笔!
社论问:以台湾检警之力,动员最能布置侦讯环境及最知掌握侦讯心理攻防的专家,去对陈义雄一个平常人家,进行封闭式的疲劳侦讯,有什么口供是检警拿不到的?
社论又说,如今,这一个轰轰烈烈的“破案”成就,却被陈义雄女儿的一句话就顶得全盘动摇。这句话就是:“我的爸爸没秃头(顶未秃)!”
侯友宜说,他连命都不要,还会在乎升官吗?这句话说得慷慨激昂,但是,即使侯友宜不要命,不在乎升官,也不能佐证三一九的“凶手”就是陈义雄!
社论反问:三一九是天大的案子,不是铁证如山,岂能宣布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