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瑞都案的当事人苏惠珍曾公开向媒体透露,她把价值1000万台币的美金放在水果篮子里,亲自送往陈府。后来陈哲男没替她了断官司,苏惠珍要求退回贿款,结果由陈哲男的儿子陈其迈代还三成,并告知苏,其它的就当做政治献金好了。
2002年9月13日,新瑞都大股东、前高雄县“议员”苏惠珍现身指控前国民党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现“中华开发董事长”刘泰英,称刘通过正暐公司负责人李明哲、台火负责人李秦祺,在新瑞都公司的“大湖工商综合区”开发案中,利用她急需中华开发主办联贷115亿的心理,索取10.6亿巨额佣金,却未履行集资承诺,她也因此信用破产。苏并称,在刘泰英、李明哲等人的授意下,她还配合参与台肥和台凤二大炒股案,帮忙打点“立委”,并以各种方式支付刘泰英集团与相关人士金额不等的佣金。苏惠珍说,她愿意以“污点证人”的身份,向调查单位提供她所了解的相关弊案内容,指证涉案的多名朝野“立委”和党政高层,揭穿他们诈骗大众钱财的手法。
新瑞都案在台引起巨大震动,在“调查局长”叶盛茂亲自领导下,曾调查“拉法叶案”的林锦村承办本案。11月18日起,共计清查李明哲、苏惠珍、李泰祺、陈冠生、陈柯金枝、齐渭森等数十个账户、数百笔资金,初步掌握超过3、4亿元的部分可疑佣金流向。调查发现李明哲等人先以支票汇入多名人头户后(包括女星赵倍毓、导演刘家昌等),洗钱转汇予刘泰英家族成员经营企业,调查还发现,刘泰英在国民党投管会主委任内,违背职务及投资正常决策程序,指示党营事业投资新瑞都、台凤、尖美、力晶等四家公司,造成20亿亏损。
11月27日,新瑞都案的调查人员搜查了刘泰英住所及办公室后,带走了一大箱帐册资料,也带走了刘本人。刘被移送至台北地检署,被连续侦讯26小时,因台北地院驳回地检署的羁押申请,刘暂被释放。刘泰英被约谈,使新瑞都案调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11月30日,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李全教再爆新瑞都案内幕,出示一张苏惠珍支付给谢的450万元支票影本,上有时任“立委”的谢长廷签收名条,时间是1994年11月,和新瑞都案提出申请时间吻合。
新瑞都案的当事人苏惠珍曾公开向媒体透露,她把价值1000万台币的美金放在水果篮子里,亲自送往陈府。后来陈哲男没替她了断官司,苏惠珍要求退回贿款,结果由陈哲男的儿子陈其迈代还三成,并告知苏,其它的就当做政治献金好了。
为了新瑞都公司百亿贷款案,苏惠珍非法行贿,透过李明哲找上刘泰英,答应给刘泰英、谢生富、翁重钧等人十几亿的佣金。可是苏惠珍认为刘泰英拿了钱不办事,抖出内幕,扬言要和涉案高层玉石俱焚,不但自己成了阶下囚,两百万元交保。李明哲、谢生富也遭羁押两千万元交保。连曾不可一世的前“国民党大掌柜”刘泰英也被押长达四个多月,最后以天价六千万元交保。
刘泰英在侦讯时也主动透露,投资新瑞案系获李登辉同意,也曾向李登辉报告,他并没有违背职务、涉及背信问题。办案人员的确发现了李登辉在投资新瑞都相关文件上的批核。检调查出民生建设基金会部分资金,是汇往菲律宾金援一位总统候选人。为理清疑点,决定传唤李登辉前总统前往台北地方法院,为刘泰英所涉的新瑞都弊案接受交互诘问。
2003年11月12日,台北地方法院开庭审理新瑞都弊案,并传讯刘泰英、李明哲两位被告及证人李登辉和苏惠珍。李登辉在接受庭讯时明白表示,知道国民党投资新瑞都公司,但没有要求刘泰英向企业索取佣金作为竞选经费,以及借纾困和进行护盘获取政治献金。
2004年2月,台湾检调部门针对新瑞都弊案中的“萧婷婷”等数个人头帐户、庞大政治献金的流向进行了缜密的搜证,并陆续约访过多位关系人说明厘清人头帐户资金流向。据指出,办案人员基于侦查需要,不排除约谈曾经处理过相关资金的前中华开发董事长刘泰英、律师等人说明,但因侦查不公开,拒绝透露细节、传唤对象及侦查进度。
2004年6月,新瑞都案目前还在审理中,李登辉及其大掌柜刘泰英日前因此多次被检调单位隔离调查审讯。7日,被控在新瑞都案中担任“白手套”的李明哲在台北猝死。当初揭发该案的大股东苏惠珍认为,全案资金流向的真相恐将随李去世而埋葬。
(虞鹰根据媒体相关报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