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民进党通过党纲,正式提出了民进党的基本主张:
自成立以来,追求“台湾主权独立”始终是民进党为之奋斗的基本目标。其政策主张具体有:
(一)两岸关系方面:民进党自年成立之日始就带有严重的分离倾向,声称“台湾前途应由台湾全体住民共同决定”,并于1991年将“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基本纲领”列入党纲,叫嚣“独立建国、制定新宪,依据国际法原则重返国际社会”,“两岸依据国际法在国与国的关系下发展关系”等等,蜕变为地地道道的“台独党”。在岛内外各种局势的影响下,民进党近年来对“台独党纲”进行了一些淡化处理,并于1999年5月8日提出了所谓的“台湾前途决议文”,逐步由过去叫嚣“建立新而独立的国家”转变为鼓吹“维持现状就是独立”的“事实台独”,声称“台湾是一主权独立国家,其主权领域仅及于台澎金马与附属岛屿;台湾,固然依目前宪法称为中华民国,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任何有关独立现状的更动,都必须经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2000年3月上后,陈水扁鉴于民进党实力有所增长,于2002年8月3日抛出了“台湾、中国,一边一国”的谬论,彻底暴露了“台独”真面目。
民进党并将台湾与大陆的关系列入于该党“外交”之中,宣称海峡两岸“应以平等地位进行和平竞争”,透过全方位对话,寻求深切互相了解与经贸互惠合作,建立和平架构,以期达成双方长期的稳定与和平。
(二)在“外交”方面:宣称台湾应广泛参与国际社会,并以寻求国际承认、加入联合国及其它国际组织为奋斗目标。对外不再坚持使用“中华民国”,并以各种不同名称,广泛参与各类官方及非官方国际组织。
(三)在政治方面:实行美国式的民主自由政治体制,“排除任何形式的暴力与专制”,建立“以多数人的自由意志、自由决定为基础的法政秩序”,“保障基本人权、国民主权、权力分立与制衡、责任政府、依法行政、司法独立、政党平等与自由”等等。
(四)在文化方面:发展“新国民意识”,推动中小学教育教材本土化,重塑台湾民众对台湾历史文化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