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密码
  用户名  密码
安徽 | 重庆 | 贵州 | 海南 | 湖北 | 湖南 | 江苏 | 江西 | 天津 | 黑 龙 江 |
宁夏 | 青海 | 山东 | 山西 | 陕西 | 四川 | 新疆 | 浙江 | 辽宁 | 新疆兵团 |
网站导航
香港镜像
繁体简体
当前位置: > 专题 > 新闻台湾 > 2006“弊案”搅乱台湾岛

最有作为的检察官:陈瑞仁


2006-12-07 14:41:45         华夏经纬网

“机要费弊案”的侦办结果震惊岛内,陈瑞仁这位平日里幽默风趣、有着“肉仁”、“小叮当”这般可爱绰号的检察官,在低调回避外界数月之后,终于展现了他被台湾媒体形容为“始终挺直脊骨,凭借专业与正义对抗权势”的一面。

 

今年49岁的陈瑞仁,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获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他的功力在台湾法律界有目共睹。不管案件多敏感,牵涉层级多高,他“总是鸭子滑水,搜证磨功一流,拼命三郎的个性,令人印象深刻”。

 

然而陈瑞仁此次承办的,也许是台湾最棘手的案件。半年来,倒扁挺扁,都在等他的答案。

 

612日,有人向台湾“立委”邱毅报料,吴淑珍索要他人消费之发票,以核销陈水扁的“机要费”,是为“机要费弊案”。审计机构当即介入调查,629日,“高检署”黑金中心根据来自审计机构的检举内容,宣布立案侦查,由检察官陈瑞仁负责调查机要费流向。

 

陈瑞仁分别在87日及1027日两次侦讯陈水扁,并于820日讯问吴淑珍。

 

经过127天的侦查,113日,陈瑞仁熬夜到凌晨4时,终将起诉书定稿。起诉书经台湾“高检署”检察长和台北“地检署”检察长于3日上午共同审阅后,随即于下午公布。

 

陈瑞仁在学生时代曾担任台湾大学新闻社采访主任、总编辑,被评价为“文采、文胆兼有”。这在他主笔的起诉书中表现得相当鲜明。

 

例如,陈水扁应讯时将被查出有疑问的发票,推给所谓“秘密外交工作”。起诉书犀利指出:“然本案经媒体报导后,社会动荡不安,甚至有大量群众上街集会抗议,吴淑珍夫人若有以百货公司礼券发票以外之他人发票申领机要费从事其它之‘秘密外交’,何以不一次说明?若真有于第一次应讯时漏未说明,亦得以书状补陈事实,何以不为而任令外界一再质疑其操守?至事隔二月有余,经本署侦讯百余证人,查出吴淑珍夫人长期以来多次提出他人发票申领国务机要费之后,陈水扁始承认吴淑珍夫人有提出礼券发票以外之他人发票申领机要费用来从事另外二件之‘秘密外交’,其第二次说词是否与事实相符,已显有可疑。”(包玮玮根据媒体相关报道整理)


 
发送给好友】【打印 】【 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Copyright  2007 By www.viewcn.com & www.huaxia.com
版权所有 华夏经纬网 京ICP证010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