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开案十二月二十七日一审宣判,综观此案件从爆发、起诉及开庭审理过程,都经媒体大篇幅报导,中时电子报整理回顾整起事件始末如下:
二00六年五月十日,邱毅指控陈水扁亲家母简水绵涉嫌从事内线交易。
五月十二日,彰银证实简水绵确实购买台开股票,北检指派检察官许永钦调查。
五月十四日,邱毅指控,赵建铭与彰银高层参加三井宴。
五月十八日,检方约谈蔡清文,并声押获准。
五月十九日,检方约谈游世一,并声押获准。
五月二十日,陈水扁为女婿赵建铭涉嫌台开案向全民道歉。
五月二十四日,赵建铭、赵玉柱、简水绵、赵建勋、程雅玲五人接受讯问。
五月二十五日,台北地院裁定羁押赵建铭。
五月二十六日,检调发现赵建铭涉嫌收贿“卖官”。
六月二日,蔡清文声请停押获准,当庭释放。
六月八日,赵建铭坦承他确实在三井餐会上,听见前台开董事长苏德建提及台开联贷案、出售信托部给日盛银行获利十六亿元等两项重大利多讯息。
七月十日,本案侦结,并且起诉赵建铭与其家人,共有十三人名列被告,赵建铭涉嫌内线交易情节重大,不法获利逾一亿元,具体求处有期徒刑八年(后被提高为九年);陈水扁亲家赵玉柱涉嫌内线交易与侵占,求刑十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三千万元。
全案交由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十日晚间,赵建铭、游世一各以一千万元交保,苏德建以五百万元交保,三人限制出境。
七月二十八日,台北地方法院首度开庭,本案七名被告均出庭应讯。前国票金董事蔡清文是唯一承认部分犯罪事实的被告,其余六人均否认犯罪。
十月十七日起密集开庭,十八日、二十日、二十四日、二十五日五天密集传唤证人。
十一月八日、十日,言词辩论庭。
十二月二十七日,全案一审宣判,赵建铭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科罚金三千万元;赵玉柱判刑八年四个月、并科罚金三千万元;游世一、苏德建各判刑四年三个月,游世一并科罚金六千万元,蔡清文因向检方自白,捐出犯罪所得,求处两年,得以缓刑四年,另外两名被告耐斯企业陈镜尧被判两年、洪敏森判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