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密码
  用户名  密码
安徽 | 重庆 | 贵州 | 海南 | 湖北 | 湖南 | 江苏 | 江西 | 天津 | 黑 龙 江 |
宁夏 | 青海 | 山东 | 山西 | 陕西 | 四川 | 新疆 | 浙江 | 辽宁 | 新疆兵团 |
网站导航
香港镜像
繁体简体
当前位置: > 专题 > 华夏健康 > 防治结核病从我做起

结核病的治疗及预后


2007-04-23 14:28:37         华夏经纬网

  据有关研究的资料证实,如果对结核病人做出认真的诊断,但不给治疗,2年以后有40%的病人死亡,有30%的病人阴转自愈,其余30%痰菌持续阳性,成为慢性排菌病人,再过2年以后,痰菌阳性的病人中有10%的病人死亡,痰菌阴性的病人中有5%的病人复发。因此,在抗痨化疗以前,也就是若不采取适当的化疗措施,这类病人的五年存活率是50%,自愈可能性只有20%,甚至更小。

  自从广泛实施化疗以来,选择合理化疗方案,对病人的转归,有着不同结果,那些团体化疗方案(组合药)的病人中,有65%的病人治愈,10%的病人死亡,25%的病人成为慢性排菌者,而那些采用针对个人化疗方案,效果相比优越得多,其中有92%的病人治愈,5%的病人死亡,仅有3%成为慢性排菌者,而后两者大多数情况是由于诊断当时病情相当严重,或合并多器官功能不全而死于合并症。

  目前,由于结核病人的治疗管理不善以及病人经济条件困扰,病人不合理不规律化疗,头痛医头,脚通医脚,加之个体医追求经济利益,不能转诊,使结核病人不能归口治疗,使高达85%的病人不能得到及时合理的化学治疗,在已发现的肺结核病人中,有75%的病人成为复治者,原发和初始耐药者高达35%,治愈率明显下降,死亡率再次升高,成为传染病死亡之首。

  因此,只有严格采取适当的化疗方案,抓住初治时机,坚持规律,合理化疗,完成规定的疗程,才能最后根治结核病。(37c医学网)


 
发送给好友】【打印 】【 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Copyright  2007 By www.viewcn.com & www.huaxia.com
版权所有 华夏经纬网 京ICP证010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