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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在大陆的金融服务市场
台湾自一九九零年开始开放赴大陆投资。台商进入大陆初期,投资规模较小,金额不大,资金基本上能自给自足。但随着大陆市场的不断扩大,以及大陆逐渐成为世界工厂,大陆台商的生产经营规模随之迅速膨胀,大陆台商对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由于台湾政府对投资比例的限制,大陆台商无法从台湾母公司获得更多的营运资金,于是很多台商把目光转入大陆金融服务市场。
大陆金融市场主要由银行、证券、信托、担保、租赁以及服务业组成。
〔一〕银行体系:大陆银行系统包括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十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外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其中国有商业银行是主体,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末,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十六点九二万亿元〔人民币,以下同〕,增长百分之十一点二;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四点七零万亿元,增长百分之二十二点二;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一点七一万亿元,增长百分之十六点三。但是,台商很难从国有商业银行获得贷款支援,因为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的授信决策并不完全建立在企业资信因素上,扶持地方经济、帮助国营企业脱困、发展重点产业经常是影响授信决策的重要因素。但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的授信政策则日趋灵活,是台商洽谈的主要物件。
〔二〕证券市场:大陆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截至二零零五年四月,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计上市公司一千三百七十九家,上市证券数一千六百九十二只,股票市价总值三万一千八百八十三亿元,股票流通市值一万零二百四十八亿元。
证券市场的筹资功能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二零零四年,大陆证券市场A股发行筹资五百二十二点一七亿元;A股配股筹资一百零四点五四亿元;共有一百一十家企业进行了发行筹资,较二零零三年增加了三十四点一四;B股发行筹资三点二八亿美元,增长百分之六百六十五点四二,可转债筹资二百零九点零三亿元。
二零零四年大陆证券市场的两大重点是推出了中小企业板和QFII政策。在中小企业上市的前三十二家公司的融资额度达到七十七点九零亿元;QFII政策的推出不仅为大陆证券市场带来了资金,同时也带来新的投资理念,但是QFII政策推出后,B股市场吸引外资的功能降低。
虽然目前股市仍处于熊市,但未来发展潜力可期。中国大陆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为证券市场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各类企业的快速发展也为证券市场创造了有效的市场资源;中国大陆居民储蓄的增长、社保基金的建立和保险业的发展,为大陆证券市场提供了资金支援;大陆有关主管部门近期公布了一系列新政策,以完善大陆证券市场法律及制度安排,如国九条、新股询价制度、股权改革分置试点、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等。这些因素都保证大陆证券市场未来成长空间,而从融资的角度看,越来越多的台资企业也着重了此一市场,目前已有三家台资企业顺利上市,取得资金。
〔三〕信托体系:信托业方面,进入二零零一年,以《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中国信托业基本结束了长达三年的盘整格局,跃出谷底,步入规范运行的轨道。二零零二年五月九日,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对《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一系列法规的公布,也促进了大陆信托业务快速发展。
目前,大陆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包含有四部分:一、信托业务,这其中又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二、投资基金业务,包括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三、投资银行业务,包括企业资产重组、购屋、专案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四、自有资金的投资、贷款、担保等业务。
部分中型企业,尤其是零售及房地产业,也与信托公司配合,以发行信托凭证的方式,取得一至三年期的资金。
〔四〕投资担保:大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始于一九九二年。但到目前为止,政府对担保公司的监管还没有一套正式的法规法律,也没有明确具体的监管部门,因而造成监管空白。担保机构发展快,到二零零四年九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数目已经超过了三千多家。但实力弱、规模小,资本在一千万到二千万间,因此担保能力不足,放大倍数在三至八倍左右。近年来,央行紧缩贷款,加剧担保业无序竞争。
目前大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运作模式,归纳起来包括信用担保、互助担保和商业担保等三种具体模式。信用担保,是以政府为主导,设立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具有法人实体资格的独立担保机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实行市场化公开运作,接受政府机构的监管;互助担保机构是中小企业为缓解自身贷款难而自发组建的担保机构,它以自我出资、自我服务、独立法人、自担风险、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和主要特征;商业担保机构是一般以企业、社会
茪H为主出资组建,以独立法人、商业化运作、以盈利为目的和同时兼营投资等其他商业业务为特征,从事的中小企业直接担保业务只是其业务之一。
一般而言,中小型企业透过投资担保公司的保证,再向银行取得融资,亦不失一个可行的融资管道。
〔五〕租赁业务:大陆租赁业缺乏统一的行业管理,相关政策和法律不配套、不完善甚至相互冲突,市场仍不成熟。从租赁公司看,全国资产在三千万元以上的租赁公司仅有百余家,金融租赁公司十四家、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四十五家,其余大部分为小型企业。二零零三年中国的租赁额只有二十二亿美元,市场渗透率百分之一,大陆租赁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在中美、中欧的WTO双边协定中,都允许国外厂商在中国大陆运用融资租赁手段促销产品,这必将推动国内租赁业的发展。租赁业务及分期付款担保业务,也是中小企业台商在大陆新的融资来源。
台商在大陆的财务需求
面对台湾当局对大陆投资比例的限制,投资大陆台商为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占领市场,必须面对选择新融资管道的问题。目前,大陆台商的融资管道主要有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及M&A三大类。
〔一〕债权融资方式:包括综合授信,专案开发贷款,自然人担保贷款: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个人委托贷款,无形资产担保贷款,票据贴现融资,金融租赁,典当融资等多种型式。
债权融资受大陆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二零零五年大陆央行将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预期目标是,货币供应量预期增长均为百分之十五,全部金融机构新增人民币贷款二点五万亿元。这一目标与二零零四年的预期目标〔两个资料分别为百分之十七、二点六万亿元〕相比有所下降,但与二零零四年银根适度收紧的实际情况〔两个资料预期将为百分之十四点五、二点二万亿元〕相比,这一目标均略有提高。
〔二〕股权融资方式,可分为:〔1〕大陆A股上市,即位于大陆的营运实体进行股份制改造,直接大陆A股上市;〔2〕海外上市,即大陆的营运实体进行整合,以独立公司名义海外上市等两种选择。
A. 台商大陆上市,需要克服的困难主要是政策的限制。
台湾方面──首先,很多台资企业的母公司已经在台湾上市,并将在大陆的营收并入母公司。如果将在内地的业务拿出来在内地上市,首先就要面对当年转投资是否合法的问题,是否向投审会报备及有无超过投资的上限等。
其次,由于台湾当局的政策限制,许多台资企业通过当地或隐名投资的方式投资大陆。而根据大陆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资讯,且对资讯的真实度要求较高,这对台资企业显然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大陆方面──根据大陆上市规定,企业在上市前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但一些外资企业为了延缓缴税的时间,不惜做假帐和向境外转移利润,造成最近三年未达到连续盈利的要求,从而失去上市资格。
另一方面,根据大陆《公司法》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有资格申请股票上市,如果欲上市的台资企业应该首先转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但台资企业在大陆大部分采用的是独资的方式,要进行股份制改造并不容易。
此外,由于很多台商采取台湾接单,大陆生产的业务模式,大陆台资企业同台湾母公司的关系密切,很容易发生关联交易。而按照大陆的相关规定:拟上市公司与控股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这对一些台资企业来说也是一道很难逾越的门槛。
目前大陆上市台商:灿坤B股〔一九九三年〕、国祥制冷〔二零零三年〕、成霖股份〔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挂牌上市〕,未来有愈来愈多的趋势。
B. 海外上市,由于其上市时间较短、上市过程透明且容易控制、股份全流通等特点而成为大陆台商日益关注的焦点。海外上市地主要有香港、美国Nasdaq、新加坡等选择。
从筹资额以及上市数量看,香港是大陆企业海外上市的首选,与新加坡、美国相比,香港具有地理、文化与资金方面的优势。因为靠近中国大陆,香港与内地具有基本相同的文化传统。香港历来是世界主要的金融中心,在香港的资金来自全球,很多国际机构投资者将亚洲的总部设在香港,因此,从香港筹资等于是从全世界筹资。
〔三〕M&A,通过买壳实现上市。买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购买一家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来取得上市的地位,然后注入自己有关业务及资产,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
买壳上市后实现再融资的方式有两种。一、配股,若买壳者获得了一个拥有配股资格的壳公司,则可选择先不进行资产置换。而先向大陆证监会申请配股,配股完成后再以募集资金反向收购买壳者的资产,实现资产注入及大股东套现的目的。二、增发,买壳公司在对壳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交易完成一个会计年度后,可向大陆证监会申请增发新股。
结论建议
大陆金融市场的体制及现状,使得目前台商透过大陆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较困难,而台资银行尚未在大陆设立正式的分支机构,同时台商又受到投资上限的限制,面对大陆商机,台商为满足日益迫切的资金需求,必须拓展各种融资管道以未雨绸缪。
我们认为债权、股权融资都是可以考虑的方向,对于一般中小企业来讲,可寻求在一般金融市场融资〔银行、租赁、担保等〕,与相关机构接触建立信用,以便不时之需。
对于大中型企业,除了一般性金融市场外,也可寻求在资本市场融资。尤其是获利超过二千万人民币的企业,建议尽早规划。
至于资本上市的地点,对不同需求的台商,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资金需求在一至二年内,需要考虑资金操作的灵活性的台商,建议香港上市;
2.无急迫资金需求,而对P/E与上市成本较为顾虑的台商,建议A股上市;
3.有资金,愿意承担风险,希望快速进入大陆资本市场的台商,建议买壳上市;
4.从事科技性行业,着重国际布局的台商,建议Nasdaq上市。
〔文/洪永沛
作者现为群益香港有限公司企业金融部资深副总裁〕
来源:澳门《新华澳报》 2005 10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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