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
针对台湾渔船自发与大陆渔民进行的小额贸易,祖国大陆规范了对台小额贸易秩序,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1997年1月
大陆的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与台湾海峡两岸航运协会代表在香港就两岸“试点直航”问题进行协商,并签署“会谈纪要”,
2000年4月
台湾当局公布实施《离岛建设条例》,该条例第18条规定,“在台湾本岛与大陆地区全面通航之前,得先试办金门、马祖、澎湖地区与大陆地区通航”。
2000年12月
台湾“行政院”公布《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
2001年1月
金门、马祖客船首次直航厦门、福州马尾港,实现海上客货直航。
台湾当局开放金门、马祖与福建沿海“小三通”。
2001年2月
2月6日,厦门“鼓浪屿”号客船载着75名居住在厦门的金门籍同胞,从厦门首次直航金门探亲。
台湾银行金门分行由原简易外汇银行分行升为功能齐全的外汇指定银行,自3月1日起办理各项海外汇款业务。
2001年3月
厦门市两岸交流协会代表与金门地区两岸关系交流协会代表签署了《关于加强厦门与金门民间交流交往合作协议》。
2001年7月
福建省组织了晋江市50家知名企业、2000多件产品首次赴金门举办“晋江市名优特产品金门展销会”,这是祖国大陆产品首次在台湾地区展销。
2003年1月26日至2月10日
近4000位台商及眷属从福建省厦门、福州分别乘客船至金门、马祖,转乘飞机返台湾本岛过春节。
大陆方面对台商春节包机和经金门、马祖返乡过年给予大力协助,周到服务和妥善安排。
2004年3月1日
台“行政院”扩大“小三通”十项措施中,包括:规划开办金马中转旅客行李直挂业务;在总量管制及建立管控机制下,输入小额小量大陆农、渔产品免税及简化通关、检疫程序;放宽华侨于重要节日,得以团进团出方式项目申请许可由大陆地区入出金门、马祖;鼓励台商子弟返回金门、马祖接受基础教育;台湾地区民众经申请许可,由金门、马祖入出大陆地区者,查验证件将调整以“护照”代替“金马入出证”;适度开放人员中转。扩大开放对象包括大陆各地台商、福建籍老兵及眷属以及相关商务人员;建立大陆人民来金马观光旅游审查及管理的完整配套;金门水头港及马祖福澳港,得依“免税商店设置管理办法”规定,向海关申请登记为“免税商店”等各项措施;放宽澎湖的大陆配偶,纳入得由金、马入出大陆地区的适用范围。另放宽大陆配偶得由金门、马祖进入大陆地区,经申请定居取得“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者,仍得经金、马入出大陆地区,其台湾地区配偶或子女亦得同行。(据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网站)
2004年12月7日
大陆福建观光团首批金门游。这一天两岸民众等待了55年,旅游界也足足准备了两年。此前,祖国大陆的游船仅可在距金门只有50米处停驻欣赏金门风景。
2005年3月3日
澎湖县民向台当局争取尽速开办澎湖与大陆福建直航和“小三通”。
2005年7月4日
台旅游业者表示,如果台当局持续扩大小三通适用对象,包括金门旅台乡亲不用团进团进,以及开放大陆观光客经金门中转游台湾,相信小三通将是两岸人民往来最便捷的通路。>>
2006年6月8日
进一步扩大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的直接往来,福建在泉州石井港增开赴金门的客运直航,举行首航仪式。
2006年5月1日
台当局扩大“小三通”的适用范围,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小三通”原本只适用于户籍设在金门和马祖的民众,今后,金门和马祖旅台乡亲、配偶、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都可以经由“小三通”往返两岸。
2006年8月2日
《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澎湖间海上直接通航运输管理暂行规定》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从2001年1月2日开始,采用“个案”、“专案”、“通案”处理、以非完全规范化管理方式运作了五年多的福建沿海地区与台湾金门、马祖、澎湖间海上直航,从此正式转为完全规范化管理方式运作。
华夏经纬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