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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就颁布《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

2007年08月16日16:11
华夏经纬网

    一直以来祖国大陆就致力于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台商排忧解难,促进大陆和台湾的经贸交流与合作。

    早在1988年7月6日,国务院就颁布了《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即“22条”)。这也是祖国大陆第一个较为系统的有关台湾同胞来祖国大陆投资与两岸经贸关系的行政法规,对台商投资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并给予较大的优惠和便利。

    《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的颁布,保证了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的政策环境。

    (华夏经纬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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