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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租店经营起纠纷 收购设备赔装修费已和解


2007-05-11 13:25:16         华夏经纬网

  有道是,退一步海阔天空。来厦租店经营的台商方女士与出租方的合约纠纷,经友好协商,终于解决。

  《台商周刊》4月26日沟通版《台商租店经营起纠纷》一文,报道了台商方女士向厦门中信枫悦酒店租店面经营足底按摩业时,因合约问题与酒店方产生争执,并因此被停水停电。前天中午,方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称现在问题已经得到圆满解决。

  “感谢你们的报道。现在台湾(中信集团)总公司已经下来,结果我比较满意。”方女士表示,自上期《台商周刊》报道了她在厦租店经营与酒店产生纠纷的事情后,酒店方面立刻引起了重视,并与台湾中信枫悦酒店总公司取得了联系,总公司方面也回复方女士会尽快解决此事。

  据了解,5月7日,厦门中信枫悦酒店的投资方——台湾中信集团林副总一行,专程从台湾到厦,就方女士和中信枫悦酒店方面的合约纠纷进行了协调。

  “报道我看了,也是想用比较和平的方式来解决。协调的结果大家都比较满意,可以算是皆大欢喜。”记者随后也电话联系了中信枫悦大酒店厦门馆的相关负责人蔡先生。蔡先生表示,他和前任总经理在交接之际,并没有看到方女士所说的合约,所以双方在合约是否存在、是否合法有效上产生了分歧意见。这次协调会,双方就此也做了相应的说明,经过台湾总公司的协调,台湾中信集团方面承认方女士在厦门中信枫悦酒店的投资,表示愿意出资将方女士的设备买入,并对方女士当初承租店面的装修投资做一定数额的赔付。

  5月8日中午,方女士正式和厦门中信枫悦酒店签订了《同意转让书》,并于第二天完成交接手续。至此,一宗台商之间的租约纠纷,由于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得以顺利解决。
 
  来源:厦门商报 许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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