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会常务理事、联合国经济社会事务部原高级官员赖尚龙发言
一、发展中的全球化及文化问题
在当今世界发展进程中,全球化是最令人注目的现象之一。新世纪伊始,联合国即提出“千年发展议程”,作为世界各国的发展指南。目前,“文化权”这一概念成为大多数国家面临的一个新问题。当今,发生在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大规模的文化交流。交融及冲突是史无前例的。所以,协调好发生在语言、宗教、文化和民族方面的大规模的交流,并减少冲突,显得尤为重要。若要实现“千年发展议程”中的目标并最终消除贫困,首要解决的便是如何构建文化间的包容和多样性的社会。这是发展经济、国民健康和教育等诸项事业的前提条件。此外,充分的文化表达还是人类自身发展的终极目标。联合国千年发展议程已将构建和发展政治身份及文化提到优先位置,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符合人类发展基本规律的。
在这一点上,联合国发展战略高度强调是想将文化问题置于思想及实践的主流地位,以突显构建和平、繁荣世界的巨大潜力。这并不是要取代那些仍将居于未来国家发展的核心地位的传统的优先权,而是将其不断加强和完善。
二、强调社会的发展
自1995年全球社会高层会议之后,联合国千年发展议程便将重点转移到社会发展领域,其中包括提供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基建工程、法律建设以及制度革新等方面的条款。这一发展战略以改善生存条件,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及政治稳定为首要目标。其效力已为许多发展中国家所证明。
三、中国政府关于西藏自治区的发展政策
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回顾这二十多年来中国有关西藏发展的各项政策及项目,诸多事例表明,中国政府已将社会发展置于首要地位。政府拨巨款在西藏修建了大量基础性设施及教育、卫生等相关社会公共设施。此外,其当地文化也受到了应有的尊重和保护。总之,中国政府对文化在发展进程中所充当的角色给予了充分重视,在尽量减少阻力、误解的同时,努力提高保护西藏语言文字、绘画、音乐、戏剧以及医药、宗教等文化实体的水平。这些举措引起国际社会相关专业领域的极大兴趣并得到一致认可,事实表明,它是与联合国千年发展议程的基本方针相符的。
四、“文化自由”概念
在联合国千年发展议程中,人们在自身发展进程中应享有的文化权得到认可。但仍需指出,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的世界,其文化发展本身即是一个动态过程。其中,不同民族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生活习俗以及制度形态在不同人与文化的相互作用下不断发生着变革。文化保护不应被看作被圈定在特定时间框架内的静态形式。所以,如何协调好不同文化间的互动是正处于全球化进程中的世界各国亟需完成的棘手任务之一。联合国千年发展议程在强调不同国家地区的人们享有文化权利的同时,还提出“文化自由”概念,即人们在发展进程中有权选择自己认可的文化表现形式。例如,重视对于传统可视艺术的保护,不仅仅是为了进一步丰富发展它们,更是为了满足当今世界的要求,丰富现代人们的社会生活,而这一点尤为重要。为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要构建一个文化兼容型社会,这样,不同文化才有可能平等地互动,不断地丰富,从而促进社会的整体发展。推崇“发展中的自由选择”理念的诺贝尔奖获得者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对这个概念做出了最好的诠释。没有选择的自由,发展便毫无意义,则更无需提及象征当今国家及人民真正发展之主要目标的“文化自由”了。
五、消除贫困是文化保护及发展的关键
目前,关干“文化权”的争论大都集中在怎样对传统文化的形式及其表现进行保护、弘扬之具体措施方面。除此之外,在发展进程中,“文化自由”概念还涉及到另外几个重要问题。一定条件下,最大限度改善人们的生存条件是发展的实质。因此,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消除贫困、保证生存环境的可持续性是最重要和最紧迫的任务。只有这样,他们的最终福利才能保证。这也是联合国千年发展议程中早已提出并为之努力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基础。
此议程还要将文化因素收入消除贫困、保护环境的规划之中。这样一来,关于文化保护和发展的具体计划及措施便被纳入整体发展规划中,同地方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政治稳定一起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终,社会的发展自然会保护甚至促进文化之精华,摒弃其糟粕。只有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们获得持续和谐的发展,他们才有能力保护并发展其传统文化。
全球化带来文化的交融,也带来发展的阻力。世界各国各地区的人们以不同文化积极参与其中,而真正能促进其自身发展的关键则是将“文化自由”的因素纳入其发展进程中来。
中国西藏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