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大事记(1983年)
1983年3月28日 国务院以(83)国办函字29号文,将《关于抓紧进行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发给国家计委、国家经委、水电部、交通部,江苏、安徽、山东、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北京、上海市人民政府。
国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