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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主要活动安排(文化部)

06/06/2007/13:23
华夏经纬网

    一、评选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推荐、评审和认定工作日前正式启动。文化部已起草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现正在征求各有关部门和各地文化厅局的意见。这个办法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标准、权利、义务和资助等作出了规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能完整掌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或者特殊技能,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并且能够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目前各地及有关部门已将传承人推荐人选的材料报送文化部。文化部将对各地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按照有关评选标准和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经过社会公示后,争取在今年6月9日“文化遗产日”期间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二、表彰奖励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彰显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基层工作者,激励广大文化工作者积极投身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热情,人事部、文化部决定在“文化遗产日”期间表彰和奖励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全国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和所属文化单位,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社会团体,表彰名额为40个;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是全国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出突出或较大贡献、取得较大成绩专家学者及基层人员,先进个人名额为120名,突出贡献者名额为35名。届时,人事部、文化部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表彰仪式。

    三、批准公布第一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建立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目标。今年3月30日至31日,文化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在厦门市共同举办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工作研讨会”,明确了文化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研究讨论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工作的建设情况,并为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5月12至13日,福建省文化厅组织专家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进行了论证。近期,将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向文化部提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报。文化部将组织专家对有关省区申报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进行评审,争取在“文化遗产日”期间批准公布第一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以全面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工作。

    四、展览展演活动

     (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专题展览在中华世纪坛举办的中国木版年画展、中国民间剪纸艺术精品展、中国传统纺织技艺展、中国皮影木偶精品展;在国家图书馆举办的“光明来自东方造纸、印刷与保护”展;在中国美术馆举办的“影戏华彩——中国美术馆藏皮影珍品”展,在中国中医科学院举办的中国传统医药保护展,以及在中央民族大学举办的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展等。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珍稀剧种展演分别在6月5日、6日、7日在民族宫大剧院举行的福建专场、山西专场和综合专场;6月9日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的“文化遗产日”主题晚会,集中展示精萃的传统戏剧艺术。

    五、会议论坛

     (一)5月23日至6月10日将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特别会议

     (二)6月15日至19日将在江苏省苏州市举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

     (三)“城市文化国际研讨会”6月9日至11日,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将在北京召开“城市文化国际研讨会”。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各省市自治区文物部门负责人、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有关研究单位、科研单位和高校、社会团体负责人将参加会议。

    六、首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

     由文化部、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文化厅、成都市人民政府承办,于5月23日至6月10日在成都举办。

     七、地方活动

     “文化遗产日”期间,各地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活动。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讲座、论坛以及咨询服务等宣传展示活动。
 
 
2007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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