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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专题 -> 《规范词典》"规范"之争

 


董琨:“三点回应”站不住脚

04/23/2004/16:18
华夏经纬网

    本报此前报道,全国政协委员江蓝生质疑《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纂质量,并呼吁辞书命名应该慎用“规范”二字,引起了学术界的强烈反响。不少语言学专家对江蓝生的提案作出回应,《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也就江蓝生提到的三点词典质量问题作出回应。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副所长董琨先生就此事发言,认为《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此前针对江蓝生委员作出的“三点回应”缺乏依据,不足以取信学界。同时董先生针对“三点回应”,专门撰文逐条反驳。考虑到现代汉语辞书对全社会的巨大影响力,本报全文刊出董先生的回应文章,并希望学术层面的讨论可以继续深入下去。

    一、《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以“规范”冠名,其含义不仅表明该词典是遵照国家有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编写的,还暗含着它的释义、体例等全部内容都是正确的、规范的。而实际上并非如此,正因为发现了“这部词典不仅在标注词类上错误百出,而且连一些起码的规范标准也未能遵从”,所以江蓝生委员认为“这样的书名只能误导读者,实不可取”,这是有理有据的,没有不当之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曾有个别同志以个人身份参与编写过一部以“规范”冠名的字典,但并不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的学术观点,也丝毫不影响江蓝生委员《辞书应慎用“规范”冠名》的提案的正确性。

    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确实违反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汉语人名、地名该大写的不大写,该分写的不分写。例如:

    长江:按《规则》应该标作Chánɡ Jiānɡ,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却错误地标成了chánɡjiānɡ

    毛泽东思想:按《规则》应该标作Máo Zédōnɡ sīxiǎnɡ,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却错误地标成了máozédōnɡ sīxiǎnɡ。

    这种情况该词典中不胜枚举。正基于此,江蓝生委员指出《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未能全面、严格遵守规范标准”,义正词严,并无不当之处。

    至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认为该词典中“专名的注音不采取大写的处理办法是请示过国家语委主管部门并得到同意的”,闪烁其词,令人不得不怀疑:这是谁同意的?有什么具体证据?这作为“国家规范标准”公布过吗?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认为“新近出版的《新华字典》也是这样处理的”,这样说,如果不是别有用心,就是缺乏语言学常识,是完全错误的。我们知道,《新华字典》不同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它是一部字典而不是一部词典,按照它的体例,是先标字音,如果在一个字头下有多音节专名,则标音时以符号“—”代替第一个音节,这就不存在大小写的问题。例如:
万mò [万俟](—qí)复姓。

    《新华字典》规范、谨严、统一的标音方法,正好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凌乱、不规范的标音方法,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三、江蓝生委员指出,《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附录中只附了1977年发布的《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而没有同时附1984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与此相关,在“国际公制”条的释义中说:“我国政府规定,以国际公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这传达了一个过时的、错误的信息。可谓一针见血、切中要害。

    众所周知,我国国务院曾经规定以国际公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但时间只限于1959年至1984年;1984年就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中将非法定计量单位“托”改成了法定计量单位“帕(斯卡)”,非法定计量单位“旦”改成了法定计量单位“特(克斯)”。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做法,则会使人误以为“托”“旦”仍是法定计量单位,从而误导读者。
法定的计量单位改变了,也就意味着法定的计量用字的改变。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却认为1977年的法规和1984年的法规两者“并行不悖”、“并无矛盾”。这不是诡辩吗?(新京报  涂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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