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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冬梅:大量“公投”赶搭年底选举列车

任冬梅

任冬梅,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博士。主要从事台湾问题研究,在《台湾研究》、《中国评论》(香港)等刊物发表多篇论文,部分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两岸开讲》栏目固定嘉宾,在各大专业涉台网站发表评论近百篇。

     作者 任冬梅

     台湾去年底完成“公投法”“修法”,提案、联署及通过门坎大幅降低,导致今年“公投”案百花齐放,台“中选会”目前已收到10个“公投”提案,均已陆续送各地户政事务所查对。10个“公投”案能否都成案并成功绑上年底选举,“中选会”表示最迟10月16日揭晓。

     “公投”提案大增

     在“公投法”“修法”前,“公民投票”案提案门坎为最近一次“总统”、“副总统”选举选举人总数(1878万2991人)千分之5的9万3915人,“修法”后降为万分之一的1879人;联署门坎也从最近一次“总统”、“副总统”选举选举人总数5%的93万9150人降为1.5%的28万1745人。另外,在“修法”前,“公投”通过门坎有“双二一”规定(投票人数达全台投票权人总数1/2以上,且有效投票数超过1/2同意者),“修法”后改为“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达投票权人总额1/4以上者即为通过”。中选会目前为止已受理37件“公投”案,共有18案进入第二阶段联署,而为了拼与年底“九合一”选举合并举行,不少提案团体都希望赶在8月底前跨越第二阶段联署门坎。

    截至目前为止,已有10案递交联署书至中选会,其中有6案已经赶在8月底前送到“中选会”,并完成点交。分别是国民党提出的“反空污”、“反核食”、“反深澳燃煤电厂”等3案,以及幸福盟所提出的“婚姻定义公投”、“适龄性平教育公投”(反同志教育)、“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权益公投”(同志专法)三案。“东京奥运正名公投”原本联署进度缓慢,台中市被取消东亚青运主办权事件,让“正名公投”知名度顿时提高。最终,“2020东京奥运台湾正名公投”案于9月3日向“中选会”递交52万6688份联署书,顺利跨过门坎。支持同性婚姻的平权婚姻团体共提出“民法保障同性婚姻”及“实施性别平等教育”两“公投”案,于9月4日完成送件。由台湾清华大学原子科学院院长李敏发起、马英九力挺的“以核养绿公投”案为赶上年底选举,提前到9月6日将近32万份联署书送至“中选会”。但为求保险,仍积极展开“保险补件、最终募集”行动。马英九宣告13日将陪同这群年轻人前往“中选会”做“保险补件”的最后送件。但“中选会”官员表示,“依法”只能点收一次,“没有任何案件有特权”。

     “公投”影响蓝绿看法不一

     蓝营评估,“公投”对“六都”市长选举的影响将最直接,将冲击民进党选情。国民党人士分析,目前完成二阶段联署的6项“公投”,爱家三“公投”联署来自“六都”就占了近75%;国民党三大“公投”案在“六都”及彰化的联署份数也接近七成,因此“公投”对“六都”市长选举应有直接冲击。蓝营人士分析,民进党在爱家三“公投”受创的程度将超过国民党,因为发起“公投”团体对挺同婚或赞成教科书放入相关教材的县市长候选人,一旦忍无可忍,会以实际行动反辅选,对民进党台中市、高雄市、台南市及其他区的选情都将有一定冲击。“以核养绿”“公投”提案人黄士修表示,一旦进入“公投”对决,“以核养绿”“公投”将对决民进党的“非核家园”,直接挑战过去没有人敢碰的民进党“神主牌”,对年底选举一定会产生影响。

    绿营则认为,众多“公投”因立场对峙且难以聚焦,对原本就属地方选举的“九合一”选战冲击有限,“公投”过关的机率也相对变小。民进党人士普遍认为,选举愈单纯投愈聚焦,力量才会愈集中,年底已是“九合一”的地方选举,再加上“公投”提案五花八门,焦点涣散下,对选举的冲击应没有想象中的大。民进党人士分析,爱家三“公投”与同婚“公投”立场对立,议题本身也是跨越蓝绿的;“东奥正名公投”也是一样的情况,外界或许以为民进党有被逼表态的压力,但国民党也一样承受压力、甚至是更为不利。有人士认为,选民的焦点多放在“九合一”选举上,今年“公投”提案太多,选民未必都有兴趣投票,更重要的是,“公投”通过门槛不低,“公投”能过关者恐怕不多。

 “公投”难达预期效果

     综合目前岛内情况看,就算“公投”案通过,也很难达到如期的社会效果,很可能只是程序繁杂、浪费公帑做了一次“无用功”,让一切“回到原点”。

    要交付“全民公投”的议案本应必须是重大议案且极具争议的,如果成案门坎太低,让某议题的正、反意见都能成案甚至都通过的情形发生,最终只会让整个社会陷入对立的窘境。这次的10个“公投”案中,就包含挺同婚与反同婚二个相互打架的“公投”案,极可能同时在年底并选举进行“公投”,如果最后都过关,就必须回归“立法院”进行“修法”论战,恐怕仍然是各吹各调。《联合报》亦引述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廖元豪表示,“公投”有拘束力,但没有强制执行力,要是“立法院”拖延不“立法”,或是“行政机关”不改措施,民众也没有机关可以去要求当局强制执行。花了大把银子的“公投”,只是摘除“鸟笼”的一场“乌龙”。(任冬梅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综合研究室 助理研究员、文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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