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风来2021 | 大陆农林草盼结出两岸“新花”,这些关键信息值得关注——

两岸风来2021 | 大陆农林草盼结出两岸“新花”,这些关键信息值得关注——
17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林22条措施”)。在当日举行的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对台湾农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蒋建平、国家林草局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胡元辉对“农林22条措施”相关问题作了详细解读。

  17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林22条措施”)。在当日举行的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对台湾农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蒋建平、国家林草局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胡元辉对“农林22条措施”相关问题作了详细解读。

农业方面

  台胞台商来大陆参与农业领域的发展,至今已经有30多年。据农业农村部对台湾农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蒋建平介绍,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已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发展格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合作更加密切。人员交流、展会交流、信息交流日益频繁;每年农产品交易会、经贸洽谈会吸引了两岸优质农产品“闪亮登场”“同台竞技”,走入寻常百姓家。二是载体稳步拓展。我们批准建立了15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28个台湾农民创业园。经过多年建设,已经成为台胞台企到大陆投资农业的首选地,成为两岸农业融合的桥梁纽带。三是发展日益多元。除从事传统种养业外,越来越多的台胞台企利用“农业+”“旅游+”“互联网+”等方式,进入到乡村旅游、农产品深加工、农村电商等领域,发展新产业新业态,越来越多元化。

 
农业农村部对台湾农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蒋建平

  “十四五”中的农字号机遇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战略部署。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刚刚闭幕的“两会”,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相关团组审议讨论,就乡村振兴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许多新论断、新要求,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单列专章作出部署安排。这些都为台胞台企在大陆发展带来新机遇,台胞台企在大陆乡村振兴中可以大有作为。

  我到福建调研了解到,从2018年开始,他们先后引进了台湾66个建筑师团队、200多名乡建乡创人才,参与全省30个县112个村庄建设,打造了一批网红点、乡村旅游村和产业基地,既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台胞台企也取得发展的新成效。其他省份还有很多例子,这里我不再一一列举。台胞台企只要抓住机遇,一定能够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支持台创园申报“国家级”

  2017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目前已累计安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90多亿元,支持创建了15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构建了国家、省、市、县梯次推进的建设格局。从建设成效看:一是壮大了主导产业,促进了产业振兴;二是创新了紧密型利益联农带农机制,增加了农民收入。2019年产业园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万元,比平均水平高出31%;三是培育了增长动能,壮大了县城经济。四是促进了产业融合,带动了乡村建设。

  蒋建平指出,产业园的申报创建工作由各省份组织开展,通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后,中央财政视情况安排部分奖补资金。目前,浙江慈溪、山东栖霞、江苏锡山和安徽和县4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已成功入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农林22条措施”,我们将继续支持台创园,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台胞台企土地经营权受到保护

  土地经营权问题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为引导规范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4年以来,大陆先后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2018年又修订了《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内涵,并就依法保护流入方的各项权利做出了明确规定。

  台胞台企作为经营主体,其经营权和其他主体一样,一直是受到保护的。今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进一步强调,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保障其有稳定的经营预期。这里的经营主体自然也包括台胞台企。

林业方面

  林业发展中台胞和台企机遇

  国家林草局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胡元辉在国台办新闻发布会现场,介绍了林业发展中台胞和台企的三个方面的机遇。一是林业是一项绿色产业,发展林业对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都具有十分重要而现实的意义。“十三五”期间,大陆林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目前森林覆盖率已达23.04%,森林蓄积175.6亿立方米。“十四五”时期,林业工作力度将进一步加大,集中力量实施青藏、黄河、长江、三北等13项重大生态工程。这些工程的实施,将带动林木种苗及工程造林等产业的发展,也将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多投资机会。

  第二方面,2020年大陆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7.5万亿元人民币,其中有三个领域的产值超过万亿元。它们是经济林产品种植与采集、木材加工及木竹产品制造、森林旅游与休闲服务。大陆很多省份都提出了林业重点发展和扶持的特色产业,比如云南推动坚果产业发展,江西大力推进林下经济。这些都是很有发展前景的领域,也为台胞台企带来新的机遇。

  第三,不断优化林业管理工作。比如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核与发放。为简化手续,我们已经基本完成了手机APP系统的研发,很快就会启动新版的林木采伐管理系统,逐步构建集申请、受理、查询和发证于一体的采伐管理政务服务体系。这些便利措施也将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

  台胞台企可依法取得林地经营权

  林地经营权是广大台胞台企比较关心的。“农林22条措施”第2条涉及了台胞台企的林地经营权,提出台胞台企林地经营权可依法进行登记,办理权属证书和流转。根据2018年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和2019年修订的《森林法》的相关规定,台胞台企可以依法从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林业企业等林业经营者手里通过流转获得集体林地经营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经营发展林业,也可以依法依规实行林权抵押贷款或流转处置。在具体过程中,请台胞台企注意,取得林地经营权时,需要通过地方人民政府对流转集体林地经营权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经营林地应当遵守森林资源管理制度。

  


  国家林草局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胡元辉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在这一问题上还做出了补充回答,“这条措施还涉及到其他部门”,为适应林业改革发展需要,满足权利主体登记需求,大陆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 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明确依法流转和再流转林地经营权期限5年及以上的,依据合同约定,可申请办理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登记,并强调除法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外,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拒绝受理。

  林木草种繁育属于特许经营范围

  “农林22条措施”14条中提出,台胞台企可依法同等从事林木良种培育、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国家林草局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胡元辉对此表示,林木种苗繁育,包括草种的繁育,属于特许经营范围。在该领域,台胞台企享有与大陆居民和企业同等的经营活动权利。

  “农林22条措施”当中的第21条涉及到花卉业。胡元辉表示,花卉是两岸合作的一个重要领域。大陆花卉市场近年来发展迅速,已成为重要的花卉消费地和进出口贸易地。2019年,大陆花卉的进出口总额达6.20亿美元,其中进口2.62亿美元,出口3.58亿美元。两岸在花卉领域的合作已经探索了很好的模式。比如,广西举办桂台花卉产业合作研讨活动,一批花卉合作项目在当地落户,南宁台湾花卉产业园、柳州青茅花卉基地等成为桂台合作的典范。据广西林业部门统计,截至2019年底,广西花卉面积达6.67万公顷,实现花卉产值150.7亿元人民币。我们欢迎台胞台企来大陆投资花卉产业,鼓励大陆有关方面积极邀请台胞台企参加在大陆举办的花卉博览会、插花大赛等活动,也欢迎台胞台企积极参与花卉产品国家标准的拟订和申请,促进两岸花卉行业标准的互联互通。(华夏经纬网综合报道,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