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新观察】在岚台农台企请收好这份政策“大礼包”

【两岸新观察】在岚台农台企请收好这份政策“大礼包”
近日,实验区发布《加快推进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渔)产业园建设的十五条措施(试行)》。主要针对支持建立植物种苗隔离苗圃、支持休闲农业示范点建设、国有闲置土地租金减免、给予海域使用金专项补助、项目实施专项资金补助、优先纳入农业项目实施范围、优先纳入公路网规划、强化供地用海服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五新”推广、鼓励品牌建设、强化金融服务、提供“银税互动”信贷产品、发挥商业保险保障功能、人才保障等15个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台农:这是实实在在的优惠

在两岸馥园生态农业科技园内,农户在修剪火龙果枝干

  “‘农渔十五条措施’在专项资金奖补等方面为台资农业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帮助很大,坚定我们投身农业的信心。”平潭一宗闽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林辉宏说。

  近日,实验区发布《加快推进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渔)产业园建设的十五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农渔十五条措施”),其中提及的专项资金奖补、土地配置、商业保险保障等,让在岚从事农渔业的台胞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

奖补扶持 为台企减负

  “我们企业已纳入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渔)产业园项目企业,‘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隔离苗圃’基地的落成,填补了闽东北地区的空白,成为我省最为合理的隔离苗圃分布点。”14日,在平潭一宗闽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现场,项目负责人林辉宏向两岸农商介绍园区内智能型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

  “农渔十五条措施”刚发布不久,实验区便组织闽台农渔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暨乡村产业项目观摩交流团前往实验区内各农业项目现场观摩考察,深度展示、推介实验区农渔产业发展成果,共同促进实验区农渔业发展。

  据了解,平潭一宗闽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去年10月开工建设,现已建成智能温室隔离苗圃两座共计6700平方米、2000平方米的防虫网罩隔离区,并实现了智能温室隔离苗圃内全自动化灌溉。

  “农渔十五条措施”中关于“支持建立植物种苗隔离苗圃”方面的措施,对在平潭实际开展进境植物隔业务的台资农业企业,在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和补助比例上优先给予扶持。

  林辉宏说:“目前我们一期项目已投入近600万元,按比例奖补可以大大减轻我们企业的投资负担。平潭在通关环节上也非常顺畅,可在最短时间内将产品送达目的地,营销到全国各地。”

减免租金 助台企壮大

  平潭两岸馥园生态农业科技园是一家台资企业,为了拓展事业版图,公司负责人新注册了平潭台海两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渔十五条措施”的出台,对他而言无疑是场及时雨。

  平潭两岸馥园生态农业科技园负责人林龙清表示,无论是种植果蔬、养殖鱼苗还是完善深加工产业链,用地是企业扩张急需解决的问题。

  “农渔十五条措施”明确提出“国有闲置土地租金减免”,台资控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含台资股份占比达50%)租用国有闲置土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的,按照实验区国有闲置土地农业行业出租租金价格减半收取。林龙清对此连连称赞,“这对我们而言是切切实实的好政策”。

  下一步,两岸馥园生态农业科技园将进一步扩大种植面积,计划于今年春季种植榴莲释迦,丰富果园培育品种,扩大产业销量。同时,平潭台海两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所经营的进口渔业种苗孵化基地也在积极筹备中。

多重保障 强台农信心

  “农渔十五条措施”指出,要发挥商业保险保障功能,推动保险机构针对产业园农业生产特点,提升查勘定损及理赔服务效率,增强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鼓励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农业保险。

  “农渔十五条措施”出台后,目前在苏平片区当盛村从事台湾名优果蔬种植及渔业养殖的台胞陈兆槟也进一步坚定了在岚经营的信心。

  “平潭岛台风多发,我们是大棚种植,不免有投资担忧,现在有政策出来,我们就多了一重保障了。”陈兆槟说,自己家三代从事农业生产,有着丰富的种植经验,在大陆种植推广台湾的特色水果,市场前景广阔,预计果园投产后的年销售额将达到200万元。

  “路通了,我们的游客来采摘才更方便。”陈兆槟说,“农渔十五条措施”第七条,对通往产业园的主干道或园内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主要道路,优先纳入综合交通规划。

  “平潭越来越重视农业发展,出台的各项鼓励政策也相当优渥,且与一水相隔的台湾拥有相似的气候环境,发挥这种独特优势,平潭在闽台农业深度融合上势必实现更大突破。”陈兆槟说,“农渔十五条措施”出台以后,已有台胞陆续向他咨询,寻找恰当的时机来岚投资。

  近年来,依托平潭特殊地理位置和资源禀赋优势,我省已批复设立了平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渔)产业园。当前,实验区已招商引进13家台资农业企业并注册登记,7个项目成功落地产业园,“农渔十五条措施”落地实施将进一步扩大产业园建设效应。

“农渔十五条措施”

  近日,实验区发布《加快推进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渔)产业园建设的十五条措施(试行)》。主要针对支持建立植物种苗隔离苗圃、支持休闲农业示范点建设、国有闲置土地租金减免、给予海域使用金专项补助、项目实施专项资金补助、优先纳入农业项目实施范围、优先纳入公路网规划、强化供地用海服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五新”推广、鼓励品牌建设、强化金融服务、提供“银税互动”信贷产品、发挥商业保险保障功能、人才保障等15个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一、支持建立植物种苗隔离苗圃

  对在实验区内注册,并获得农业农村部植物种苗进出口生产经营许可资质,且在平潭实际开展进境植物隔离业务的台资农业企业,在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和补助比例上优先给予扶持。

  二、支持休闲农业示范点建设

  对在实验区内获得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称号的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所实施项目,在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和补助比例上优先给予扶持。

  三、国有闲置土地租金减免

  台资控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含台资股份占比达50%)租用国有闲置土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的,按照实验区国有闲置土地农业行业出租租金价格减半收取。

  四、海域使用金专项补助

  对新入驻的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企业需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金地方分成部分,在省定基础上,实验区再按地方分成部分的50%予以专项补助。

  五、项目实施专项资金补助

  筹集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园区内基础设施、基地、厂房建设补助,台湾农业良种、技术、肥料、农药及机械设备的引进、合作开发及示范推广,农产品加工、农机企业设备购置,两岸农业技术人才交流培训,发展休闲观光、设施精致、生态环保等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公共电子商务、市场服务及农民技术培训等平台及第三方审计验收等事项。

  六、优先纳入农业项目实施范围

  实验区农业农村部门优先扶持产业园规划辖区内集中连片300亩以上耕地的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化池塘改造、节水灌溉等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对从事山坡地或海域集休闲观光、现代农业和科普实践于一体的综合开发,综合运用优质服务、金融扶持、政策倾向等措施重点扶持。

  七、优先纳入公路网规划

  实验区交通与建设部门对通往产业园的主干道或园内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主要道路,优先纳入综合交通规划,符合文件规定的,优先纳入建设计划。

  八、强化供地用海服务

  继续鼓励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利用实验区山海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属山坡地的,由各片区、区直有关部门主动协助做好土地流转手续;属海域的,实验区农业农村、资源生态有关部门提前介入,协助做好规划及海域承包等有关工作。

  九、创业就业政策

  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同等享受实验区对内资企业的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和国家、省、实验区出台的场所补助、用工补助、实习实训、资金扶持等各类台企实习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十、加强“五新”推广

  鼓励园内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广台湾精致农业并引进台湾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新机具和新管理模式。园内台资农业经营主体申请购置农机具时,按照《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及国家有关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规定,与实验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同等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优惠政策。

  十一、鼓励品牌建设

  积极扶持园内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建企业品牌、申请注册特色涉农商标、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使用权。从本规定公布之日起,园内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产品凡获得省级以上政府质量奖、驰名商标、“三品一标”认证等,同等享受实验区对内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相关奖励补助规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台资农业企业,优先纳入实验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十二、强化金融服务

  充分发挥再贷款引导作用,积极创新信贷产品,提高金融服务能力,精准对接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贷需求,为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产业园内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免收担保费。筹集贷款贴息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补助,最高按95%贷款利息予以贴息补助。

  十三、提供“银税互动”信贷产品

  加强对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纳税信用政策辅导,积极加大金融创新力度,联合区内合作银行,提供适用入驻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银税互动”信贷产品,努力满足入驻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

  十四、发挥商业保险保障功能

  推动保险机构针对产业园农业生产特点,结合风险保证需求,积极同农业农村、种养殖协会等部门开展合作,加大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力度,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推广运用,并提升查勘定损及理赔服务效率,增强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

  鼓励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农业保险,对符合特色农业(种植、畜禽、食用菌、低温气象指数等)条件的农业保险产品实施保险补助。

  十五、人才保障

  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工作人员符合实验区对台胞补助条件的,可同等享受人才补助、个税补助、子女就学、住房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优惠待遇。

  其他事项

  1.台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本政策扶持资金的,停止兑现本政策,原已享受的奖补应全额退还财政,并列入失信名单。

  2.本政策与相关优惠扶持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上述扶持措施,已有具体政策的,按原政策执行;未有具体政策的,由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后执行。

  3.本政策有效期三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扶持措施相应政策中有明确有效期的,按相应年限执行。如遇上级政策要求或实验区发展需要需调整相关政策的,将适时调整。

  4.本意见由实验区农业农村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去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再上新台阶

  福建省印发《设立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工作方案》,设立了一批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平潭依托对台海上航线这一“黄金通道”,被列为平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渔)产业园,扩大两岸农渔产品贸易,促进闽台农产品市场一体化。同时,依据各个地区的产业特点,对其他产业园的定位也进行了细分,并配套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这对台农台商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不仅能够精准投资,还能享受各项待遇,深耕市场,闽台间的交流合作更往深一步、往细落实。

  平潭对台黄金海路|力促闽台农渔产品市场一体化

“台北快轮”在平潭金井港区装卸货物

  台湾高雄至福建平潭海上货运直航2019年1月开通至今,台湾南部的冰鲜果蔬等农产品已经常态化搭乘高速滚装货轮“台北快轮”进入大陆市场。

  为了保障这条航线正常运行,平潭华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祥佺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台北快轮”航线加密航班,准点准班,加以福建在平潭设立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让更多台湾农渔产品选择平潭为‘登陆’口岸,为平潭口岸丰富贸易货源。”

  2019年底,福建批准设立一批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平潭综合实验区在列。规划面积2万亩的平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渔)产业园,支持建设口岸动植物隔检中心和台湾农渔业良种引育基地,鼓励闽台合作发展休闲农业、农渔产品精深加工,提升平潭台湾农渔产品交易中心功能,扩大两岸农渔产品贸易。

  业界认为,平潭对台黄金海路对接平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将力促闽台农渔产品市场一体化形成。

  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定位更清晰 对接更精准

  在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之前,福建已有漳州漳浦、龙岩漳平、莆田仙游、三明清流、福州福清、泉州惠安等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在大陆数量最多。这些国家级台农创业园吸引逾600家台资农业企业入驻,引领闽台农业合作驶入快车道。

  相较于台农创业园,此次新设的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产业发展定位更清晰,对接台湾农渔业更精准。除了平潭主打“农渔”外,厦门同安、漳州漳浦、龙岩上杭、漳州南靖、三明永安、南平邵武、泉州永春、福州永泰等地都纳入园区范畴,分别瞄准两岸的种子种苗、特色农机装备研制、农产品加工业、特色兰科产业、林竹深加工产业、果业等领域发力。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厅长黄华康受访时表示,上述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区将同等享受国家级台农创业园扶持政策,当地政府将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建设基础设施、引进台湾农业良种技术、开展联合科研攻关、发展现代农业建设项目等。

  在厦门百利种苗有限公司的台籍高级顾问曾明宝看来,依托厦门同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种子种苗)产业园,有利于海峡两岸种子种苗企业强强合作,联合育种攻关和商业化育种,“将吸引更多台湾高校和科研机构投入闽台合作,开展种子种苗科研及种质资源库建设。”

  闽台农业交流合作接地气

平潭农渔产品交易会提供台湾新品农产品展销平台

  高标准建设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是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缩影。福建已将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列为2020年“三农”(指农民、农村、农业)领域重点工作,着力于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加大台湾农民创业园基础设施投入,推行两岸农业领域行业标准共通研究与成果采认;安排一批闽台共建村庄,鼓励更多的台湾地区投资者、建筑师、文化创意团队来闽参与乡村建设。

  从福建排定的“三农”领域重点工作不难看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对台农和台湾基层农会不乏利好。福建鼓励两岸特色乡镇对接交流,建立与台湾基层农会、行业协会等常态化交流机制,支持台湾农渔行业协会会员来福建省属高校接受函授学习。

  黄华康认为,这意味闽台农业交流合作将“更往下走”,“到基层交流”。

  政策回顾|平潭主打农渔产品引进加工贸易

  2019年12月24日,《设立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工作方案》正式印发。方案针对产业发展定位,共设立了包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在内的七类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方案指出,设立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是着眼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深化闽台农业合作,探索海峡两岸农业融合发展新路的重要平台,是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重要举措。

2019两岸(平潭)农渔产品交易会上,长度约1米的深海石斑鱼吸引市民纷纷拍照

  其中,设立平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促进闽台农产品市场一体化。以平潭综合实验区平原、岚城、澳前为核心区,面积2万亩,设立平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渔)产业园,支持建设口岸动植物隔检中心和台湾农渔业良种引育基地,促进品种引进繁育。鼓励闽台合作发展休闲农业、农渔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志阳农业百果园、馥园生态火龙果、渔业观光工厂及精深加工等项目,提升平潭台湾农渔产品交易中心功能,扩大两岸农渔产品贸易,打造一条距离台湾最近的种苗进口主通道和两岸农渔产品贸易市场。

平潭馥园生态火龙果观光农场

  同时,设立的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还享受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其中包括同等享受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扶持政策、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台湾各类人才到产业园投资创业、完善台资企业政策服务等,为台农台商入驻产业园提供便利与红利。

  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

  厦门同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种子种苗)产业园漳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机)产业园

  上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南靖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兰花)产业园

  邵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果业)产业园

  永春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果业)产业园

  永泰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果蔬)产业园

  永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林竹)产业园

  平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渔)产业园

(根据中新社、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平潭时报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