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军军纪事件频传,从上尉军官酒后滋事、士官长强暴女兵以至于舰长与单位女士官的“爱之船”事件,看来台当局防务部门年初颁布史上最严的“台军军风纪律改革项目”,并未造成吓阻的效应,台防务部门整饬军纪的决心受到很大的挑战。
主管台军军纪的是总督察长室的军纪督察处,基层部队由营、连辅导长来管,但是到了军团以上单位,政战主任反而管不到军纪,因为有监察官的督察单位归参谋长管,参谋长日常工作已经够繁忙,那有心思再去管军纪,所以当单位发生军纪事件,部队长往往会请政战主任来协助处理,但就指挥链来说,终究是“名不正、言不顺”。
实际上监察官的直属长官是督察主任、参谋长,他们的军旅历练对军纪工作其实并不熟稔,监察官就只能单打独斗,反而从小做军纪工作到大的政战主任却无法直接指挥监察官,也就是说从基层连队到台防务部门,执行军纪实务工作的跟政策指导的,不在一条在线,自然到处会有疏漏。
政战体系原先的设计保防与监察系统,是在政战主任的指导下,着重于先期掌握维安情资、中期调查处置以及后期的检讨精进,环环相扣,井然有序,但是有人忌惮政战系统权力太大,利用台防务部门组织调整时,硬把政战局军纪监察处移至总督察长室,造成今日事权不统一,基层军纪政战管,高层没人管,该管的无暇管,能管的管不到,军纪怎么会好?
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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