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农林22条措施》凸显福建先试先行之示范作用

柳金财

柳金财,台湾佛光大学公共事务学系助理教授。

作者 柳金财(佛光大学公共事务学系副教授)

2021年10月13日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表示,各地各部门持续落实落细自3月以来实施《农林22条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台资农林企业关心的问题,在资金补助、贷款融资、用地、开拓内需市场等方面取得实效。尤其在资金补助和融资方面:浙江省农信联社专门推出台胞台商专属“台融卡”产品,授信总金额超6000万元。四川省落实农林业方面政策资金6000多万元。广西自治区帮助台企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获贷款600万元。福建省每年爲在台湾农民创业园和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産业园园区内,设立的台资农业企业安排贴息资金800万元。此显示大陆当局为落实落细前述措施,投入许多政策资源。

2021年9月17日福建省政府推出《促进闽台农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要加速农林22条落地见效;从“深化优势産业融合”、“突出科技合作”、“加大园区支持”、“推动人才交流”、“加强乡建乡创合作”、“优化营商环境”6个方面,深化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前述“若干措施”内容涉及,降低台资企业申报省级农业産业化龙头企业门槛、扩大乡建乡创闽台合作项目补助,放宽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对接台湾农业优势産业和领域,推动农业人才、闽台高校交流等。

同时,鼓励台湾建筑师、文创团队赴闽参与乡建乡创项目建设,可以申请资金补助;并鼓励两岸大学生农业教学实践活动,支持台湾青年赴闽就业、创业;借鉴台湾社区营造、陪护式服务等经验,推动闽台两地优势互补互学;支持设立海峡两岸乡建乡创发展研究院,引导台胞台企参与乡村建设。大陆当局促进两岸融合的政策措施,其目的在于借镜台湾的农业技术、社区营造经验及支持台湾青年至福建就业创业;同时,借助优势互补提振大陆振兴乡村建设和解决农业发展困难。

2019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强调,两岸要应通尽通,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可以率先实现金门、马祖同福建沿海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在第13届全国人大2次会议福建省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希望福建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上做出示范,两岸要应通尽通,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在“对台工作会议”中强调,要支持台商台企抓住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机遇,积极参与“十四五”规划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支援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农林22项措施》中的第6项“在福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可纳入‘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和台企台胞征信查询应用范围,鼓励金融机构为其提高审贷、担保与再担保效率。”这是大陆所有省份第一个针对台企台胞提出的新措施。2021年3月22日至25日,习近平前往福建等地调研时强调:“三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很有意义,.......,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此次政策规划建设福建成为两岸农林产业发展示范基地,意在落实支援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实验区。

    截至2020年底,福建累计批办台资农业项目2789个,合同利用台资42.2亿美元,全省农业利用台资的数量和规模继续保持大陆各省份第一。福建省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指出,深化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两岸农业资源要素深度对接,在全大陆保持对台农业合作交流领先优势。《农林22条措施》围绕台胞台企在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涉及的农地林地使用、融资便利和资金支持、投资经营、研发创新、开拓内销市场等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保障台胞台企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支持台胞台企参与大陆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就福建实施经验加以归纳,主要有以下特色。

首先,实施同等待遇措施。《农林22条措施》贴近台农实际需求,也爲台农长远发展考虑,在土地流转、保费补贴、新品种权、标准互通等8方面强调“同等待遇”,既有“农林设施用地纳入农业用地管理”等突破台农发展束缚的举措,也有支持台农台企发展乡村産业、投资畜牧水産养殖业等鼓励类政策。从法律层面保护台农合法权益,解决台农深耕大陆、长远发展之疑虑。

其次,鼓励台资企业申请植物新品种权。措施中关于用地和引进新品种方面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到期后可优先继续租赁。早期引进台湾品种到大陆培育需要经过较爲复杂的申请手续,时间成本太高。《农林22条措施》中“鼓励台资企业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给予台农引进更多的优良品种在大陆进行培育之动力。对台商获得新品种补贴和农业设施补助,利于未来大陆农业发展。

再者,鼓励融资贷款落实“同等待遇”。在福建从事农业生産经营的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可纳入“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和台企台胞征信查询应用范围,特别是关于征信、融资贷款等,鼓励金融机构爲其提高审贷、担保与再担保效率。扩大台农、台企的融资渠道,落实“同等待遇”。筹划推行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督促引导相关金融机构将有关惠台政策加以落实,爲台商台胞提供“同等待遇”的金融服务。

最后,鼓励进行乡村建设规划。《农林22条措施》鼓励台湾乡村建设规划设计师到大陆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福建省永泰县自2014年引入台湾“打开联合”团队参与嵩口古镇建设开始,两岸团队进行乡建乡创合作。2020年以来台湾建筑师团队参与永泰县尾林村、西安村、岚口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已展现成效。《农林22条措施》将若干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依法依规使用一般耕地,扩大用地范围,爲企业扩展业务提供更多可能机会。

从《农林22条措施》内容加以检视,事实上已有不少措施已在福建省内先行示范,包括根据台胞台农融资需求特点设计个性化融资産品、台湾乡村建设规划设计师到大陆从事规划设计、参与茶叶的标准共通、两岸乡村振兴基地、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産业园建设等。可以说,福建省对台农业合作在两岸交流中,已发挥着引领示范的作用。

华夏经纬网专稿 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责任编辑:左秋子

华夏经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