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12月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陆委会30日称,为所谓进一步防止大陆营利事业绕道赴台,挖角岛内高科技产业技术人才,该机构通过草案对所谓“两岸条例”进行修正,若大陆企业绕道第三地及借由人头在台从事业务活动,最高可罚2500万元新台币。对于陆委会的这一举措,台湾学界有不同声音。
台陆委会声称,相关修正明确规范所谓大陆企业绕道第三地及借由人头在台从事业务活动的管理机制及相关处罚。后续将循所谓“行政程序”,报请台行政机构核转立法机构审议。
台陆委会还声称,近年时有大陆营利事业“透过台湾在地协力者”,以及“假借他人名义”等方式,未经所谓“许可”在台从事业务活动,借此挖角岛内高科技产业技术人才。
民进党当局在岛内掌权以来,惯于以所谓“修法”等种种借口,为两岸同胞交流合作设置障碍。
对于陆委会的这一举措,台湾学界有不同声音。据旺报报道,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前任社科院院长、澳门理工学院名誉教授邵宗海表示,对于台湾高科技产业人才,不只大陆,各方都想挖角,“政府”不需因此特别针对或将责任推到大陆,“防卫机制应该一视同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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