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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坜警违“法”盘查被判刑 勿忘高层纵容成帮凶

华夏经纬网 > 评论 > 媒体链接      2023-02-02 11:04:52

台湾中坜分局叶姓员警违“法”盘查女老师,一审遭判十月,其中一罪不得易科罚金,外界普遍认为法院“下重手”,然而除了叶不认罪外,案发后高层态度模棱两可,警界长期鼓吹“强势执法”、默许对民众操弄话术,更是基层获罪的帮凶。

这起案件有三大症结。首先,一线员警为拚绩效越辖办案,在缺乏客观犯罪证据下,以“怀疑她是失踪人口”话术刺激无辜民众,间接违“法”盘查;实务上,不少员警也常用“包包借我看一下”等“技巧”借故搜索,少数员警还会刻意出言激怒民众,再办妨害公务,达成搜索目的。

二是倒果为因、情绪勒索。此即所谓之叶姓员警在法院审理时曾表示,由于女老师脸颊消瘦、神情疲惫,才怀疑她是毒品或失踪人口,大犯逻辑谬误;部分警民声援,称“如果没问题,何必不配合”,不仅是变相情勒,也漠视台湾地区“警察职权行使法”第6条第1项,在没有“合理怀疑”下要盘查,明显就是违“法”临检,滥权思维展露无遗。

三是高层授意、态度暧昧。女老师案发后一个月,时任局长陈国进在议会受访,称赞叶姓员警是认真的警察,主动稽查、勇于任事,值得肯定,执勤技巧、态度引发争议则“会检讨”,时任市长郑文灿也帮忙缓颊,看似情意相挺,却只让外界看到“警界护短、长官瞎挺”而已,更别说现在高官各奔东西,徒留基层孤身一人。

近年治安事件频传,台“警政署”大肆鼓吹“强势执法”,然而强势既不能保障民众安全,更没有保护警察,警方面对不法,本就该强势,重点是要“依法行政”,执行勤务必须符合比例原则,程序正义、才有正义。(来源:台湾《联合报》)


责任编辑:邱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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